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20万人被迫“蜗居”? 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难治房租“高烧”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0-12-17 09:11

[摘要] 昨日(12月16日)公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承租人的权益提出居住面积、稳定租金等多方面保护,但记者采访中介机构发现,由于租金过快上涨,北京约有20万人被迫合租,租期内不能单方涨租金的规定也很难对房主形成制约。更有记者发现,某地一套173平米的住宅被分成了9间,加上一楼小院里搭起的3间板房,

【本地动态】武汉版租房新规明年初施行 征税或将推高租金

(来源:楚天都市报)记者近日从武汉市房管部门了解到,汉版租赁新规最快明年1季度就会实施。对于广大房东和房客而言,最关心租赁备案税费怎么收。记者了解到按目前标准费率不高,但不少房东仍计划将成本转嫁租户。“其实租赁备案税费很早就有规定,但由于租户分布广且散,征收一直不顺利。”硚口区房产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办理租赁备案的人,除了企业、单位外,就是需要办理保障房资格证的无房户,需要办租房备案开据无房证明。“由于备案率低,此前备案税基本没有征收。”该负责人表示,汉版租赁新规在社区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租赁备案登记工作,备案率应该会大幅提升。硚口区房产局已将以前的房管站改名为房屋租赁管理站。

房屋租赁备案除了手续费外,还有相关税费。记者从武汉市地税部门了解到,目前对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按4%计征;在5000元(含)以上的,则按6.67%计征。备案手续费也不高。硚口区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份租赁合同大概80元左右。

武汉市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武汉个人房屋(住房)租赁主要集中在5000元/月以下,个人主动申报的较少。租赁行为发生后,再设法征收的难度更大。

记者了解,目前国内部分城市要求个人房屋租赁发生前,必须到当地派出所申报,同时在房屋大门上贴牌“出租户”。也有城市要求,个人房屋租赁发生前,必须到当地房管局申请统一租赁合同。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武汉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