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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家庭恐“被二套房”认房又认贷近六成武汉网友很受伤

房天下  作者:肖邹敏  2010-09-16 08:57

[摘要] 据搜房网调查数据显示,对于武汉市明确“认贷认房”的操作规范,其中有39.1%的网友表示能够抑制房价,因为,这也将打压部分刚性需求购房群体,压缩购房需求,从而抑制房价

 

查询二套房的清一色是买房人

(来源:楚天都市报 苏永华)昨日,武汉住房信息查询系统正式对商业银行开放,贷款人名下有几套房,上网一查便知。记者探访时却发现,办理查询证明的全是急着办理贷款的买房人,银行反而坐享其成。

房产信息5“现形”

记者昨日上午来到武汉房地产交易大厦12楼时,几位市民正排队办理查询业务。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后,查询人当场就可知道结果,整个过程不到5。

相比银行贷款记录,住房信息查询系统被称为二套房“克星”。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只要在备案管理系统和发证系统里有过记录,信息都会转入到目前的住房信息查询系统,一套二手房也不会“漏网”。

二手房认定上,只要签了购房合同,完成了网上备案,就会认定有房产。另外,以前所有的房子,即使卖掉了,再买房时也会被认为是第二或第三套。

据悉,2005年至今的购房信息都已进入备案系统。6月份二套房认定标准发布后,重点录入了2005年前购买或办证的实有房屋信息,还补进了部分城区和远城区住房信息。

查询费用不应由个人承担

记者昨日上午翻阅受理窗口登记簿,发现登记的全是个人查询信息。但按此次出台的查询办法新规定,武汉市房产信息中心只受理商业银行查询申请,并不面向个人。

购房人张先生说,是银行经办人员告诉他,如果要享受优惠利率,需要提供首套房证明,他是按银行要求前来查询的。一些购房人不理解:“银行放贷是有利润的。审查二套房是银行的工作,怎么全转嫁给购房人了?”

武汉市房产信息中心人士表示,住房信息查询系统在对商业银行开放前,也一直按规定接受个人或单位查询房产信息。按新规定,审查借款人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查询工作应由贷款银行负责,费用也应该由他们承担。

房管部门表示,商业银行查询办法刚刚出台,目前还处于过渡时期,所以仍在受理个人查询申请。今后,将逐步过渡到只接受银行查询,不再面向个人。

记者了解到,物价部门已批准公示了查询收费标准,贷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收费标准为50元/份,家庭多个成员,需多次查询,也只收取一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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