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买房360:案例详解 武汉新房二手房商铺交易税费

房天下  作者:徐青  2013-07-20 07:39

[摘要] 新房交易税费主要包含契税、房屋装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权属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用等。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营业税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手续费。

 

非住宅类缴税

案例3 张先生2008年10月1日购买武汉市区商铺一间,建筑面积50㎡,购买单价8000元/㎡,未能取得合法有效凭证。2011年9月1日将此商铺出售给李女士,售价12000元/㎡。分析2011年9月1日。房屋买卖双方各需缴纳多少税款。(不考虑交易过程中的其他手续费)

买房360答:

买方李女士应纳税款:

契税

李女士购买商铺属于非住宅,应当按照实际税率缴纳契税。

应纳契税=12000×50×4%=24000元

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12000×50×0.05%=300元

买方李女士共计应纳税款24300元

卖方张先生应纳税款

营业税及附加

由于张先生未能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因此,张先生在这次转让中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应缴营业税及附加=12000×50×5.8%=34800元

个人所得税

张先生2008年10月1日购买住房,2011年9月1日即出售,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始凭证,按3%税率核定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款=12000×50×3%=18000元

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12000×50×0.05%=300元

土地增值税

张先生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因此土地增值税以5%的税率核定征收。

应纳土地增值税=12000×50×5%=30000元

因此,卖方张先生共计应纳税款34800+300+18000+30000=83100元。

买卖双方共缴纳:24300+83100=107400元

个人转让非住宅“先税后证”

从2011年3月起,在武汉如果卖出非住宅,将面临高额税费。个人转让非住宅严格执行“先税后证”,必须缴纳5%土地增值税和3%个人所得税,否则不能办理过户。

所谓“先税后证”是指纳税人在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时,必须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或出具免税证明,房产管理部门方可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据悉,武汉市现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普通住宅预征率1.5%,非普通住宅预征率3%,非住宅类房地产预征率5%。

个人转让非住宅收3%个人所得税

据规定,对个人转让非住宅能够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采取查账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未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计税价格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无偿受赠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属于不征税范围的赠与人、受赠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武汉购买或转让非住房交易税费一览表

税种合同签订时间税率范围条件
契税4%
营业税及附加5.80%
土地增值税2011年3月1日1.5%、3%、5%全 市个人转让非住宅、单位转让住宅和非住宅
土地金划拨土地土地等级全 市
交易印花税2008年11月1日起0.05%全 市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免征
交易手续费2008年11月1日起11元/平方米全 市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武汉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