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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究竟有没有资格买房?限购武汉三大指南教你接招(图)

——限购观察:把脉武汉楼市买方心态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1-03-09 09:18

[摘要] 然而政策施行至今,仍有许多购房者都不太清楚自己的情况是否在限购范围内。那么,在新的限购令下,到底谁能买房,到底该如何买房?下面房天下记者为您一一分析。

(二)关于购买二手住房

个人购买二手住房工作流程由网上预签、资料核验、资格核查、告知查询、合同备案及收件办证等环节组成。

1、网上预签

购房人需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后,可先行在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scxx.whfcj.gov.cn,以下简称“市场信息网”)的“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亦可在所购住房管辖的房产管理部门(机构)进行合同文本输入。

2、资料核验

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向所购住房管辖的房产管理部门(机构)申请购房资格核查,购房人因故需由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出具委托书。购房人(委托人)应如实向房产管理部门提供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配合房产管理部门进行购房资格核查。房产管理部门在受理购房资格核查时,应对购房人提示告知限购政策规定和核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有关证明资料,核验后留存复印件。

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二手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以下简称“二手房备案系统”)“资格核查”栏目,输入已通过核验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并向购房人(委托人)开具《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以下简称《核查回执单》)。

3、资格核查

市房产信息中心在接收到购房人相关信息后,在合同备案系统和登记发证系统中查询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信息,并在48内将查询结果反馈到二手房备案系统。

4、告知查询

购房人(委托人)在申请查询48后,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最后五位数字)、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购房人对核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在48内持《核查回执单》及本人身份证明和家庭成员的相关资料向市房产信息中心申请异议复查,填写《住房购买资格复查申请表》)。市房产信息中心及时复查后,应对复查结果出具《住房购买资格复查结果通知单》。符合限购政策的,市房产信息中心将购房人与所购房屋进行关联,可进行合同文本打印及签订备案;仍不符合限购政策的,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合同文本打印及签订备案。

5、合同备案及收件办证

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的,购房双方可持《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收件材料及《核查回执单》到房产管理部门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还将随合同一并打印《承诺书》、《结果通知单》,交易双方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收件手续。

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的,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合同文本打印及签订备案,退回全套收件资料,并向购房人出具《结果通知单》。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的二手住房交易参照上述流程执行。

三、购房资格查询需要提交的资料

购房人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一)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

(三)购房人结婚证;未婚的需提交民政部门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四)非本市户籍的还应提交在本市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五)境外个人购房的应按国家规定(建房[2010]186号)的要求执行。境外个人购房除提交护照、港澳台身份证或回乡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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