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日前表态,广州公租房将实行通过用人单位筹建公租房为主、政府提供公租房为辅的方式。并且,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还拟规定不受户籍限制。
疑问:有钱无地或有地没钱?
回应:相互合作建房或团购土地
“单位自建公租房听起来很美,对于一些财大气粗的公司来说可能不是问题,但对于我们经济效益较差的单位,没钱建房咋办?”昨日,记者接到某单位负责人来电,负责人在咨询自建公租房的条件时,还向记者道出了心中担忧:单位差钱,自建公租房恐怕只能沦为空谈。
其实,存在这种“差钱”担忧的单位还有不少,有的单位虽然资金充裕,但因缺乏土地,而对自建公租房持观望态度。
昨晚,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负责人表态:单位自建公租房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自己有钱有地自建固然好,但如果单位有钱没地或者有地没钱,则可以通过相互合作方式自建公租房。单位自建保障房的土地来源部分,既可以是单位自有用地,也可以是从市场上拍卖拿下的地块,有的地块拍卖价格较高,单位可以考虑采取“团购”或者“团租”的方式拿下地块,减轻建设成本和资金压力。
该负责人指出,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单位自建公租房,对于筹建资金不足的单位,政府也会考虑提供包括土地、资金、税收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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