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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日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调整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通知规定,从即日起,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房屋总价的30%,不再硬性要求达到房屋总价的60%。这些新政的出台到底对购房者产生什么影响,对楼市会产生什么影响,敬请关注。

鉴于武汉部分商业银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购房贷款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为方便购房职工在商业银行贷款政策调整后顺利办理二套房组合贷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精神和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从即日起,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房屋总价的30%,不再硬性要求达到房屋总价的60%。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贷款额度计算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全文

相关新闻
武汉公积金认房认公贷
政策全文
政策解读
一、完善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一)调整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提取额度,满足基本的住房消费需求。 以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为准,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职工家庭,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消原不超过购房总价70%的限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解读(1)有首套房且未用公积金的家庭,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2)购买二套房且未用公积金的家庭,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此前家庭有两套住房的,不允许再提取公积金。
(3)用公积金账户额度冲抵商业贷款,由此前的三年一次变为一年一次。
(二)适度支持职工家庭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 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职工家庭已登记仅有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武汉市现行普通住房标准140平方米以下,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含组合贷款),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为: [140平方米-职工家庭首套住房面积]×第二套住房购房单价,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此前职工及配偶已经有两套住房贷款记录的(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为准),不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完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进一步明确借款人的资格认定。
1.关于首套自住住房贷款发放对象。 职工及配偶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且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无住房登记信息(依据市房产信息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结果通知单》核实),认定为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

解读:首套房资格认定,首套房未使用过公积金,且无住房记录的。

2.关于第二套住房贷款发放对象。
(1)职工及配偶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
(2)职工及配偶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该笔贷款已结清,且现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解读:二套房资格认定(1)家庭已拥有一套面积140平以下的住房,首次使用公积金买房属于二套房;
(2)家庭已拥有一套140平以下住房,贷款还清情况下,再申请公积金买房也属于二套房。

(二)贷款额度确定方法。
综合考虑以下4项因素后,取小值确定可贷额度:
1.贷款限额。 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6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

解读: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60万,二套房额度为60万扣减首次已用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

2.贷款比例。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是一手房(含商品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为: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是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为: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7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6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 21-30年(含30年)以内,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50%。
(3)购买第二套住房(包括一手房和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文件)有关规定,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

解读:(1)首套住房为一手房,面积90平及以下,公积金贷款比例8成;面积90平以上,贷款比例7成
(2)首套住房为二手房,房屋建成时间10年内,且面积90平及以下,公积金贷款比例8成,若面积90平以上,贷款比例7成;房屋建成11-20年,贷款比例6成;房屋建成21-30年,贷款比例5成。
(3)购买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比例为4成。

3.实际还款能力。 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年限。
4.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 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时间
缴存时间系数
6≤缴存时间≤12(月)
0.7
12<缴存时间≤24(月)
1
24<缴存时间≤36(月)
1.2
36<缴存时间≤60(月)
1.5
缴存时间>60(月)
2
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此前已经受理的提取、贷款业务仍然按原政策执行;未涉及的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仍按《关于印发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武公管[2010]3号)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武公管[2010]6号)文件执行。
业内解读公积金新政
武汉公积金新政
李国政:新政叠加影响50%购房者
刺激开发商降价促销
  “公积金新政对改善型购房家庭的影响”,李国政认为。“改善型家庭相对来说公积金余额较多,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带来的影响也相对较大。新政之前,部分未使用过公积金的家庭购买二套房首付只需3成……>>>详细
武汉公积金新政
魏睿:武汉公积金新政对市场影响有限
刚需难受其影响
  就公积金新政对武汉楼市的影响会如何,魏睿表示,这个影响微乎其微。此番公积金的调整,由“认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认房认公积金贷款”,这样在有商贷记录,再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也算二套房……>>>详细
武汉公积金新政
周向阳:公积金新政有利遏制投资客
利好刚需购房者
  周总表示,武汉公积金新政的调整一方面也是为了抑制武汉的高房价,维持房价的平稳。据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的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武汉房价环比上涨0.5%;另一方面,二套房收紧,主要还是打压外地投资客……>>>详细
武汉公积金新政
黄蕾:公积金汉七条政策组合拳
购首套二手房者有利好
  对于公积金新政对武汉楼市的影响,她还表示:公积金政策的收紧,加上11月底的汉七条,是政策组合拳,肯定会影响到公积金新政中涉及的贷款人群。但由于无法得知前期公积金贷款中,有房但属首套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比例……>>>详细
武汉公积金新政调查
69%被调查者失去首套公贷资格
近6成人:房价不受影响
  12月26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武汉地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政策进行调整,这一公积金政策的升级对购房者、对武汉楼市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对此,武汉房天下发起了一项“武汉公积金新政出台对楼市的影响”的调查,截止记者发稿时,有超千名网友参与了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77%的网友在购置首套房时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而另外有69%的网友失去了首套公贷的购房资格,有57%的网友认为对房价不会有什么影响。
[详细]
武汉公积金政策升级
近6成网友:房价不会受影响
  那公积金政策的调控升级,会不会影响到武汉的房价呢?在参与调查的网友中,有57%的人认为房价不会有什么影响,34%的人认为可以打击投资群体,限制二套房,稳定房价。
  对此,武汉新华联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向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家每次出台楼市调控政策矛头虽是直指高房价,但是这次公积金政策的升级,直接的影响还是二套房的客源,这将遏制一部分投资客,稳定房价。同时也会使一些楼盘项目采取优惠、打折来吸引客源。
[详细]
如何办理武汉公积金
武汉办理住房公积金流程

  领表,到中心专柜领取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领取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三联。填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总人数及汇缴总额,应与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中心人数及月汇缴总额相一致。[详细]

武汉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5份;二、婚姻状况证明;三、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原件份、复印件各2份、备案表复印件3份;四、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五、夫妻双方资信状况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 [详细]
武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年限、利率等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为6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公式是: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详细]

怎样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向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受托银行对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卖方夫妻双方进行面谈做好谈话笔录之后,对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详细]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借款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原商贷银行……[详细]

外地缴存者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对于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的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1)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详细]

武汉公积金提取全解读
武汉公积金住房消费6类可以提取(注:未申请公积金贷款前提下)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可提取公积金;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可提取公积金;
3.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可提取公积金;
4.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可提取公积金;
5.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赁住房、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可提取公积金;
6.租赁本市政府廉租住房的可提取公积金;
武汉公积金非住房消费11类可提取(注:无尚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前提下)
1.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外地在汉从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的可提取公积金;
3.职工因离休、退休销户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生活保障的可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5.职工因考取全日制大学(含研究生)辞职读书的可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6.职工因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销户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7.个人账户集中托管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职工的可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8.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销户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9.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的可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10.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提取公积金;
11.缴存职工、配偶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提取公积金;
1、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此表可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
2、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6、住房消费类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生活保障的、缴存职工、配偶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住房积金缴存银行的职工因购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须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审核;经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审核通过后,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7、缴存职工销户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不再办理审核,由职工本人持相关提取要件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
武汉公积金提取经典案例解读
公贷结清后所剩余额如何取出?
  案例:李女士家住武汉,询问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公积金账户有余额10多万,能提取出来吗?

  买房360解答:一般不能,除非你再买一套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取出来。据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余额一般不能取出来,只能公贷购房的形式取出。
  据武汉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还有另外一种方法就是,在尚无未还清公积金贷款情形下,退休销户或者家庭遭遇火灾、地震 [详细]

公积金满一年了,能用来装修提取吗?
  案例:家住武昌的王先生问,公积金满一年了能用来装修提取吗?
  买房360解答:不行,公积金只能用来购房、新建房、翻建房、租房,此外还有是在房屋大修的时候,而装修、装潢等情况是不能支取公积金,也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据现行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详细]

家中亲人病重急需用钱,可以取出公积金吗?
  案例:网友李军问,之前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近期家中亲人病重急需用钱,可以取出吗?
  买房360解答:不行。据现行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或配偶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除按武汉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冲还外,在贷款结清前不能办理其他任何事由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详细]

从汉辞职后,交了5年的公积金能取出来吗?
  案例:从武汉辞职了,回老家重庆工作,王东问:交了5年的公积金能取出来吗?怎么取?

买房360解答:如果你在武汉没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款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外地在汉从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如下(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详细]

近几年武汉公积金政策
2010年7月
一手房贷款60万,二手房贷款40万。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比例为:90平以下或首次申请公贷额度不超总价80%;90平以上的额度不超总价70%。[详细]
2011年6月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单身职工买房。新的政策是,无论单身职工买一手房、二手房,还是商转公,额度上限调整为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详细]
2012年4月
公积金中心针对购买首套住房,且面积不超过90平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进行适当调整。单方缴存可达60万元;二手房额度还是40万。[详细]
2013年3月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日发布利好消息称,从今日开始,取消多项公积金还款限制,其中提前还款时间、次数限制被取消,有钱就可随时还。[详细]
2013年3月
自3月10日起,缴存时间越短、余额越低,所贷额度越少;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正常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严禁不足缴存月份“突击补缴”获得贷款资格。[详细]
各地公积金政策一览

  住房公积金是中国内地职工基本福利"五金"之一。根据2002年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相比商业贷款利率较低。

我国住房公积金发展大事记
阶段 特征 文件 关键内容
1991-1994年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初步建立 1991年上海市政府:《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提出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1994-1999年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国推行 1994年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要求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1999-2002年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探索中前进 1999年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运作、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1999年财政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 对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和负债、业务收入和支出、增值及其分配、财务监督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2002年至今 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改进与完善 2002年国务院:《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对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公积金监督部门、管理部门等做出补充修订;并增加了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分配方案,以及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做出了具体规定
2010年住建部、财政部等:《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
2012年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要求重点检查涉险资金回收、分中心机构调整、骗提骗贷等情况,并要求各地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力争今年年末将公积金监管系统覆盖全国100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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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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