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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品房将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避免公摊争议

房天下综合  2009-08-26 08:10

[摘要] 昨天(8月25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已进行修订,今后预售住宅或现房销售应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而经适房和两限房销售则按建筑面积计价和结算房价款,避免公摊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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