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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出台楼市新政:新购住房两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越乔 2018-06-08 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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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三峡晚报》消息,6月4日,经宜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宜昌市住建委昨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宣布:自本通知施行后,在城区(含夷陵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自签订商品住房网签合同之日起,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同时,对商品住房申报价格过高且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一律暂缓办理预售许可、合同网签备案、现房销售备案。

包括上述两项举措在内,《通知》共提出了八项举措,包括加大商品住房供给、不得夜间开盘和开展销售活动、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为《通知》提出八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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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一:加大商品住房供给

各级住建(房管)部门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科学调控市场供给。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小于6个月的县(市、区),要加快商品住房预售审批节奏,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商品住房项目上市进度,加大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增加商品住房供给,切实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举措二:加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

严格控制商品住房价格涨幅,确保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相适应;对商品住房申报价格过高且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一律暂缓办理预售许可、合同网签备案、现房销售备案;对分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上市间隔时间6个月以内的,不得调整指导价格。

举措三: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落实住建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要求,严禁文件所列9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取得预售许可后,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开盘时间控制在8:30至18:00之间,不得夜间开盘和开展销售活动;公开销售后5个工作日内,须向住建(房管)部门报告房屋销售情况,提交认购人名单;销售完毕前,应定期向住建(房管)部门报告销售进度;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制定科学摇号规则,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摇号,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虚假摇号、内定房源。

举措四:坚决遏制恶意炒房行为

自本通知施行后,在城区(含夷陵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自签订商品住房网签合同之日起,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举措五:防范和化解化解市场风险

坚持“属地管理、综合施策”的原则,对发生风险的开发项目,通过企业重组、债权转让、金融支持等措施,有效防控和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开展购房融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对提供“首付贷”、以房产销售为手段进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将其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取消网签资格。

举措六:加强市场监管

各级住建(房管)部门要建立售前约谈与承诺制度,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要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对商品房预售、施工安全、交付使用等关键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规范开展销售活动的书面承诺;强化商品房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对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及其资金实行动态管理。

要持续深入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通过开展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做好房地产经纪机构巡查和查处工作,及时有效处理房地产中介市场突出问题;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虚假摇号、内定房源、发布虚假广告、捂盘惜售、制造市场恐慌、协助规避调控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与国土、金融、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严肃查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处罚、公开通报、联合惩戒,并计入信用档案

举措七: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各级住建(房管)部门要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宽经营范围,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购并举模式转型,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加强住房租赁信息发布管理,确保发布的房源信息真实、全面,保障租赁当事人权益;搭建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等各类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体系,全面建立租赁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举措八:落实市场调控责任

各级住建(房管)部门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报告,牵头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会商领导小组,互通共享全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供地、金融等信息和政策,定期召开专题会商会议,加强市场研判,加强政策研究,加强风险防控,扎实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房价连涨6个月 3月涨幅前十

宜昌为何出台限售措施?据三峡晚报报道,有分析称,棚户区改造带来的住房需求增加,本地新就业一族的刚需,宜昌中心区位优势对“宜荆荆神恩”周边居民的吸引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加之房价上涨从一二线向三四线城市的传导效应,与部分炒房者投机需求叠加,加剧了本地楼市紧张,导致房价较快上涨。

国家统计局4月18日发布的2018年3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显示,在2月份环比上涨0.6%的基础上,宜昌3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又上涨0.9%,这一涨幅也进入了70个大中城市中的前十。

从已经公布的4月份数据来看,宜昌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依然维持了较高的上涨趋势。而这是自去年11月开始,宜昌新房价格连续6个月环比上涨。

此前,武汉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

昨天(6月1日)下午

武汉市正式下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

提出实行销售方案备案与公示、

售前约谈与承诺、

售中现场巡查、

售后报告与抽查等6项具体措施制度

进一步明确了:

房子是用来住的,

不是用来炒的!

备案公示

《通知》要求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报备《商品房销售方案》,明确预售房源、销售时间、销售方式、销售人员等基本信息。

这一举措将保护购房人的知情权,帮助购房人理性选择,从源头减少发生矛盾纠纷的几率,并有利于房管部门提前介入,有针对性加强销售过程监管,以及售后的调查处理。

实名购房、人房绑定

新规要求开发商在意向购房人实名登记的基础上,将公开销售并选定的房屋通过“网签备案系统”与认购人绑定,且原则上不得调整变动。

这样一来,就堵塞了开发商和中介抢占、把控房源的渠道,压缩违规空间。同时,也将为实施“网签即备案”奠定基础,可以防范开发商延迟网签、占用购房款项的行为。

根据计划,武汉市将逐步推行“意向购房人实名登记”和“购房资格核查前置”的工作模式,最终在系统、流程配套完善后,实现“一人一房一码”的“实名购房”模式。

“人房绑定”加强进度管理

商品房销售进度管理也将加强。据介绍,通过“人房绑定”实时掌握项目销售信息,并可通过“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准确发布项目可售房源信息,防止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行为;明确要求开发企业应在项目公开销售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销售进度及清册。

这将有利于房管部门有针对性开展售后监督检查,提早发现处置潜在违规问题,将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夜间禁售、公证摇号

《通知》还提出,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销售时间不得早于9:00或晚于20:00;对于意向购房人数多于项目准售房源的,倡导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

具体销售时间段的规定,意味着此前部分开发商半夜开盘的行为将受到明令禁止,“夜间禁售”“倡导公证摇号”都将不断增加开发商及中介违法违规的难度,压缩违规牟利空间。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商品房问题群众投诉举报专线电话:027-85482248(24热线)

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各区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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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湖北日报、长江云、长江日报、网络、越乔在线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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