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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质疑江夏庙山一楼盘加价销售额外收费!官方调查给出解释..

大光谷新鲜事2017-12-05 09:40:52

网友爆料:

   在江夏区江南花山郡售楼处购买了一套两房。在售房过程中,售楼处销售人员多次谈2房没有了,且加推也买不到都定了,诱导我购此房。在购房中没告知我谈及的总房价价格与实际合同价不符,在我付完首付后看到发票和合同价时发现,首付金额发票与我实际支付金额少了6万4千元。合同价与总房款也差了64000元。希望物价局秉公处理,还我公道!

官方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经江夏区区发改委(物价局)审核,现回复如下:

   2017年12月4日,区发改委(物价局)价格执法工作人员前往江南花山郡楼盘核实多收房款的情况,经核实:网友是于2017年5月在江夏区江南花山郡楼盘购房于2017年6月与开发商签订《武汉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购房过程中,因该楼盘销售火热网友选中的小户型已销售完毕,而后网友通过与江南花山郡营销人员沟通了解到,想购买的小户型楼层有一套原购房者王女士(2016年11月25日定购一套小户型并支付了5万元认筹金)因个人原因无法贷款购房,愿意转让。

    该楼盘营销人员表示介于网友强烈购房意愿可以与该王女士联系,后由销售人员联系双方协商转让房屋并办理相关手续。经协商后网友支付给原购房者王女士缴纳的5万元认筹金及64000元房屋转让费。

    我局工作人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收集了相关资料并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并且王女士取得联系进一步核实此事,王女士表示,此套小户型确为自己购买,后因个人原因委托销售人员代售,现相关款项已退还,64000元转让费也通过微信转账收到,并将转账截图发给我局工作人员。因此网友所述的情况并不属实,开发商并未收取64000元。鉴于双方私自交易,我局建议网友与原购房者王女士协商处理。

本文来源:武汉城市留言板。更多精彩内容详见大光谷新鲜事房产圈、庙山新鲜事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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