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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类特殊的二手房要谨慎 注意交易条件

武汉数据君2017-07-27 07:20:59

在二手房交易市场,有些房屋的性质比较特殊。在买卖时,有很多的限制条件,并不是卖方想卖,买方想买就能交易的,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交易。来看看是哪些?

1、回迁房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

回迁房没有房产证,无法上市交易,如果有房产证,是可以进行二手房买卖的。如果回迁房房主手里只有回迁协议,那么,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2、限价房

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购买限价房在5年内不得转让,的确需要转让的,可向保障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满5年转让限价房,要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价格和限价房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价款。

3、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指由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经济性指的是价格比较适中,适用性指的是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具有一定的保障,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交易;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若要出售,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4、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是指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或者依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政策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一般住满5年后方可依法进入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租用权;原售房单位已撤销的,当地政府房产部门有优先购买、租用权。

如果个人想购买已购公房,应先了解对方是以什么价格从单位购买的,还要弄清楚土地出让金是否已经缴纳。如果对方是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屋,且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则买房人在买房时需要另外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对方是以市场价从其单位购买的房屋,则买房人不需要另外缴纳土地出让金了。

5、军产房

军产房,顾名思义是军队产权性质的房子,一般指由部队提供用地,开发商出资建造的房子。

出售军队现有住房,必须经军区级单位审查并报总后勤部批准,由售房单位组织实施。也就是说,要买卖军产房,必须征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才行。

6、央产房

其上市交易要满足以下条件:

(1)原产权单位已经建立住房档案。

(2)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

(3)有超标情况但已在原产权单位作过超标处理。

(4)不属于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不属于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科研区内的住房。

(5)央产房上市还要符合有关住房档案和买卖合同的规定。

符合上市条件的“央产房”可以在定点经纪公司,或者直接去央产房交易室领取《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经交易室核准后,即可办理上市交易手续。

在我们买房的时候 ,如果遇到这类房产,一定要注意其是否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以避免出现交钱了,最后却不能过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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