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武汉楼市直击>  正文

手机看新闻

每日要闻丨重磅!长江新城选址公布,起步区二手房限售!

武汉楼市直击2017-07-17 22:02:57

1 楼市

●号外!长江新城选址公布

长江日报讯 记者郑汝可

●长江新城起步区二手房限售,控制人口非正常迁入

长江日报记者从长江新城新闻发布会获悉,武汉长江新城起步区规划范围内,将实行针对规划土地、城市建设、房产管理、城市管理、户籍人口迁移和工商注册登记行为的“六管控”措施。

据介绍,这些管控措施既参考了雄安新区的管控做法,也充分考虑了武汉市目前正在实施的城市建设、房地产调控、招才引智等既定政策,是既刚性又结合实际的措施。

“六管控”措施具体包括:

1、暂停办理规划土地相关审批手续 ,严控不动产变更登记;对已审批建设项目,其施工进度未超过地面正负零的,一律停止实施;

2、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停止新建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办理 ;

3、严格执行已出台的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全面实施二手房限售政策 ,加大新城房地产市场整治力度;

4、加强查违控违工作,摸排锁定现状违法建设,坚决制止未建先乱、抢栽抢种等现象 ,保障该区域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

5、严格执行户口迁移政策,严格户口登记事项备案审查,控制人口非正常迁入 ,防止违规突击分户、立户或搭户,防止违规迁入户口;

6、暂停市场主体准入登记 ,严控市场主体入驻,严格审查范围内迁入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条件。

同时,为确保不对现有已办和在办的重大产业项目等造成影响,管控措施还明确,对所涉区域内重大城乡规划、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土地供应等事项,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上报市亮点取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策。

长江日报融媒体讯(记者郑汝可)

●全面实施二手房限售政策!长江新城12问,你想知道的全在这儿

1、规划建设长江新城有什么重大意义?

战略决策、重大举措、必然选择

规划建设长江新城,是复兴大武汉的战略决策。为武汉未来30—50年发展预留了空间。

规划建设长江新城,是建设“三化”大武汉的重大举措。打造集聚国家战略、传承长江文明、承载武汉使命的样板区,构建国家中心城市新引擎。

规划建设长江新城,是优化武汉城市发展空间布局的必然选择。打造区域发展新的增长极,实现城市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届时,武汉将形成“四镇”新格局,再造一个新武汉。

2、长江新城起步区选址是如何确定的?

谌家矶-武湖区块有五大优势

一是区位优越,有机联接主城、联贯长江主轴,滨湖拥河、山水形胜,面江背山、坐北朝南,符合中国古代造城“居水之阳,背山向川,坐北面南”的文化传统和城市布局,且与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呈依托之势;

二是交通便捷,处于航运、空运、铁路三位一体的立体交通网络中心位置,西边是机场,东边是阳逻港,边上还有铁路枢纽,完全可以满足高端新产业发展需求;

三是生态良好,长江、府河、滠水河、倒水河和武湖、后湖等众多河流湖泊,水资源丰富,环境保护好,生态承载力强;

四是地质稳定,地貌单元主要为长江冲洪积二、三级阶地,沿江地段少量分布为地貌单元一级阶地,场地区域地质稳定性较好,无地质灾害和不良地质作用发育,地基承载力较高,适宜建设开发;

五是开发度低,辖区人口少,建筑体量小,可开发建设土地充裕且可塑性强,具备高起点高标准开发建设的基础条件。

3、长江新城功能定位是什么?

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典范之城

长江新城总的目标和定位是: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把长江新城建设成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典范之城。具体有五个层次:

打造高效高新产业集聚的创新名城

打造大江大湖魅力凸显的生态绿城

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先应用的现代智城

打造对外开放合作水平一流的国际友城

打造百姓富裕安居乐业的创富之城

4、长江新城如何设置管理机构?

探索实行大部门制,在行政管理方面,将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围绕新区建设管理的核心任务,科学设置管理机构,探索实行大部门制、扁平化、聘任制,激发新城的发展活力。

5、长江新城如何做到水更蓝、绿满城?

修复滨水岸线,出门500米见绿

一是凸显滨江滨湖特色。充分利用理水营城的理念,以四水共治为抓手,通过水网连通和河道整治,恢复原有河漫滩、湿地等特色水体,研究府河、朱家河等河流的整治、提高水质,修复滨水岸线,打造滨水活动空间,让新城的居民更加亲水。重拾地方昔日云梦泽水系的繁盛景象。

二是高标准建设雨污水处理等工程系统,全面优化水环境。包括建设完善的排水净化系统,实现雨污全分离、全收集、全处理。包括结合绿色屋顶、透水铺装、雨水花园等海绵设施,实现“水弹性城市”的建设目标。

6、选址公布后,对不动产有管控措施吗?

暂停办理规划土地相关审批手续,按照“属地管理、协同管控”的原则,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区政府拟订了长江新城起步区规划范围内规划土地、城市建设、房产管理、城市管理、户籍迁移和工商注册等行为的“六管控”措施。其中包括:暂停办理规划土地相关审批手续,严控不动产变更登记;对已审批建设项目,其施工进度未超过地面正负零的,一律停止实施。

7、新建项目的施工许可证现在还能办吗?

停止办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停止新建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办理。

8、长江新城目前购房政策是怎样?

全面实施二手房限售政策,严格执行已出台的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全面实施二手房限售政策,加强新城范围内房地产市场整治力度。

9、长江新城如何控制违法建筑?

保障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加强查违控违工作,摸排锁定现状违法建设,坚决制止未建先乱、抢栽抢种等现象,保障该区域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

10、现在我想把户口迁到新城,行不行?

控制人口非正常迁入,严格执行户口迁移政策,严格户口登记事项备案审查,控制人口非正常迁入,防止违规突击分户、立户或搭户。

11、我想马上到新城办个企业,行不行?

暂停市场主体准入登记,暂停市场主体准入登记,严控市场主体入驻,严格审查范围内迁入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条件。

12、在办的重大产业项目会不会受到影响?

一事一议,上报审议决策,为保证不对现有已办和在办的重大产业项目等造成影响,管控措施还明确,对所涉区域内重大城乡规划、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土地供应等事项,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上报市亮点区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策。

●住建委发布白皮书:确保2017年房价环比不增长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网站对外发布了《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白皮书(2017)》,正式披露了北京今年在“住”和“建”上的发展思路。记者注意到,在备受关注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白皮书介绍,北京住房需求持续旺盛,加上宏观经济、金融等影响房价上涨的因素并未根本消除,2017年将继续坚定不移加强和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确保2017年房价环比不增长。

京报网讯

2 资讯

●青山光谷 两项工程施工

上周全市道路日均交通拥堵延时指数为1.47,较前一周下降2.09%。上周日均车速为32.42km/h,较前一周上升2.07%。为了进一步改善交通状况,本周我市将有两项工程陆续施工,武汉交警请广大市民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合理避堵。

从后天起,青山南干渠片区将进行海绵工程施工,竣工预期到2018年1月31日。从后天起,工业三路(荆州街至鄂州街)禁止机动车通行,直到年底11月19日再开通。8月29日,工业三路(荆州街至随州街)禁止机动车通行,正常通行要到2018年1月31日。随着以上路段及周边道路交通压力增大,需通行施工路段的车辆,可绕行工业路、工业二路、工业四路、黄州街、冶金大道等周边道路。

7月20日,关山大道创业街路口将进行T1有轨电车铺轨及箱涵工程施工,工期至8月30日。这将使关山大道创业街东侧路口及周边道路交通压力增大,需通行施工路段的车辆,可绕行珞喻东路、光谷大道、雄楚大道等周边道路。

长江日报讯(记者梁爽 通讯员张鹏 武邦杰)

●武汉交管拟推新举措:酒后驾驶“同车同桌”也受罚

今悉,武汉市交管局近期将出台一项新举措:酒后驾驶“同车、同桌”将要接受处罚。据悉,这是武汉市交管首次进行的尝试。

“同车、同桌有责”教育处罚机制共分为两个档次:

查获酒驾:在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的同时,一律对“同车”人员进行现场教育;

查获醉驾:一律将“同车”、“同桌”人员送“醉驾警示教育基地”进行1深度教育。

近两年,关于酒驾问题,武汉市交警也是不断地采取创新措施:

2016年8月26日,武汉交警在6个网络直播平台直播夜查酒驾行动。同年11月3日,武汉市交管部门利用网络直播的方式,在硚口、武昌、白沙洲、东湖高新和东西湖5个辖区,用5个机位同步直播查辑酒驾、醉驾全过程,超过32万名网友在观看,共查获83名酒司机,其中有32名醉驾酒司机被查获,也创下了武汉市单晚查获醉驾人数的新高。

2017年6月26日,武汉交警与滴滴代驾进行角色互换体验,武汉交警带着滴滴代驾司机上路查处酒驾,当酒驾违法者被查出之后,代驾师傅会征询对方同意,提供代驾服务,这延展了交警酒驾执法的闭环,减少二次酒驾事故发生。

武汉晚报讯 记者梁爽

●武汉将向骨干企业发房票 企业人才买首套房可享补贴

7月,武汉发布《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试行)》 ,共16条如下:

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武汉发布16条试行新政

《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试行)》为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打造新民营经济成长高地和集聚地,推进武汉赶超发展,现就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承担重大科研项目

对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在汉实施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照该项目国家拨付经费的5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鼓励支持企业首台(套)产品研发应用

对经过认定的国内首台(套)产品,根据技术水平和研发投入,给予企业财政补贴100-200万元。

对购买本市民营企业在武汉研制生产的国内首台(套)新产品的,市财政按产品单件实际价值的5-1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个产品累计享受补贴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三、组织实施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工程

建立全市民营企业新产品新技术信息收集平台和目录库,推动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开展生物医药、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服务等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模式试用示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网信办)

四、推出“增信通”贷款

地方法人商业银行根据纳税、社保等征信情况,对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给予增信,提高其贷款额度。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农商行、汉口银行)

五、推动开展“助保贷”业务

与金融机构共同筛选建立武汉市轻资产科技型企业名录库和项目库。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市、区(含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下同)财政按照各50%的比例,组建规模5亿元的轻资产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分担资金,通过“助保贷”形式,为入库企业项目提供信贷服务,缓解互联网经济、软件和信息服务以及其他领域轻资产科技型企业融资难。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六、扩大市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规模

将市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规模扩大至5亿元。将中型制造业企业纳入市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支持范围。对办理不动产抵押时间较长的企业,适当延长其资金使用时间。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七、培育壮大创业投资

壮大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母基金规模,引导各类资本投向科技型、创新型民营企业。对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标准的初创期项目,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择优给予占股比例不超过20%、年限不超过5年的滚动扶持。

引进国内外知名创投机构、天使投资机构在武汉设立分部,扩大市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规模,联合创投机构、知名天使投资人、高校院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等共建天使投资基金,为我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和大学生团队创业提供股权投资。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金融工作局)

八、强化民营企业人才住房保障

对生产经营规模和财政贡献达到相应标准的行业骨干企业,向其发放人才购房“房票”,企业人才凭票可在武汉购买首套住房并享受补贴,持票人由企业自行确定,单个企业不超过20人。

对新引进、新创办并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其实际投资规模达到认定标准的,对其发放生产经营“房票”,用于租购厂房、经营用房的一次性补贴,每个企业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工商联)

九、合理降低企业社会保障成本

按全市上年度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核定民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对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3年过渡期内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标准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缴费标准执行,过渡期满后经批准可再享受2年过渡期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十、降低企业税费成本

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民营企业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民营企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和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对新办的国家鼓励类民营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连续2年给予一定金额的财政补贴。

对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年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的175%摊销。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十一、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

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充实市级PPP项目库,定期发布项目信息,组织项目对接,实施一批示范项目。市、区属国有资本新投资设立企业,除特别规定外,尽可能吸收民间资本参与,成立混合所有制企业。依法依规提高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工程项目使用中小民营企业产品的本地配套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建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

十二、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含所属各单位),应当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文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工商联)

十三、加强民营企业新型技能人才培养和引进

以各区为主体,联合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职业院校,重点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光电器件和激光、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北斗及地理空间信息、机器人、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等产业领域,设立行业性人才培养实训基地,采取社会办学、政府补贴的形式,免费向民营经济企业提供技能培训。

争取国家支持,放宽技术型人才取得外国人居留证的条件,对持有外国人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武汉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活动,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网信办、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十四、搭建全市统一的企业政策网上服务平台

依托“市民之家”网上办事大厅,开辟武汉市企业政策网上服务窗口,集纳全市支持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按照方便企业查阅、咨询、搜索、申报和网上受理、部门分办、限时办结的原则,打造企业政策服务新模式。

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推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集成机构“减窗口”,集成流程“减环节”,集成信息“提效率”,方便企业办事。

(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编办)

十五、关心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加大在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注重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出资人入党。积极推荐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的民营企业家在工商联、工会、青联、妇联等群团组织担任领导职务。

对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授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巾帼建功奖等荣誉称号。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十六、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激励机制和协调服务机制

发布年度“武汉市民营企业100强”、“武汉市新民营先进制造业企业50强”等荣誉称号,宣传标杆企业。发布年度“武汉市突出贡献民营企业家”,弘扬企业家精神。建立市领导与民营经济重点企业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部联系服务企业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联、市经信委)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具体操作办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本市以前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凡与本《政策措施(试行)》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措施(试行)》的规定为准。

长江日报讯


End

你可能还想看:

十年前在武汉买房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人均住房面积40.8㎡?统计局:这个锅我不背

米多踩盘丨四新房源告急 买不到房你怕了吗?

徐东村烂尾地块下家敲定 武昌中心城区新房入市止渴

未来5年武汉远城区土地供应占比70% 下半年抢地战争即将打响

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楼市消息

请动动手指添加小编微信

小编拉你进入楼市讨论群哦!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