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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公积金贷款180亿,下降19%,发生了什么?

楼市政国策 2017-04-24 10:13:18

政国策:

在国策君长期关注的部门中,武汉公积金中心无疑是表现比较的一个。


一方面是创新有为,率先发力互联网政务办公,创新多项惠民政策,利用新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效率,为武汉房地产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2016年,武汉公积金中心获评“互联网+社会服务佳创新政务机构奖”,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分获“2016年度中国政务新媒体奖(微博微信)”和“2016年度中国政务网站奖”。


根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武汉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9.57万笔、1,392.10亿元,贷款余额868.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44%、14.86%、8.24%。个人住房贷款率为99.77%。


另一方面是政策敏感性高,注重市场研判,决策具有预见性、科学性。


比如贷款额度调整方面,2012年武汉市场低迷时期,把新房二手房额度都调到60万,但是到了2016年3月,大家喊着去库存、出台刺激政策时,武汉公积金反其道而行之,把额度从60万降低到50万,后来疯狂的市场证明,公积金的收缩是有预见性的。


2016年武汉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69万笔、180.07亿元,同比下降21.80%、19.69%,相对于个人商业房贷131%的增长,武汉公积金中心“未雨绸缪”,走在了调控的前面。


根据数据看,2016年,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平米(含)以下占33.55%,90-144(含)占60.75%,144以上占5.70%;新房占77.21%,二手房占22.79%。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48.49%,中等收入群体占49.79%,高收入群体占1.72%,确实把钱花在了刚需家庭身上。




2016年武汉住房公积金发展报告


[摘要]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武汉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16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管委会委员和主任委员人选的建议》、《武汉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武汉住房公积金2015年归集使用和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归集使用和财务收支计划(草案)》、《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及管理费预算的审核意见》、《关于2016年开展多渠道多方式住房公积金融资的建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关于探索通过鼓励公积金借款人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缓解流动性不足的建议》、《关于适当降低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建议》、《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现役军人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需求的通知》、《关于在武汉地区探索将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充、满足多样化缴存需求的建议》。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7个处室,1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 286人,其中,在编157人,非在编12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21,354 家,新开户单位3,413家,净增单位2,749 家;实缴职工193.66 万人,新开户职工22.69万人,净增职工12.45万人;当年缴存额284.73 亿元,同比增长19.11%。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1,757.76亿元,缴存余额870.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33%、14.30%。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7家,比上年增加3家。


(二)提取:2016年,提取额175.88亿元,同比增长 18.85%;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1.77%,比上年同期减少0.13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887.47亿元,同比增长24.7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69万笔、180.07亿元,同比下降21.80%、19.69%(主要因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和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要求,适度适当控制贷款发放)。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6.43亿元。因资产证券化转出个人住房贷款额20.41亿元,2016年底资产证券化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7.51亿元。


截至2016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9.57万笔、1,392.10亿元,贷款余额868.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44%、14.86%、8.24%。个人住房贷款率为99.77%,比上年同期减少5.58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9家,与上年持平。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6年未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5年已全部收回应还贷款本金。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4亿元,余额为零。


(四)购买国债:2016年未新购买国债。兑付国债0.52亿元,国债余额0.25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52亿元。


(五)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52.70亿元,当年归还76.30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111.16亿元,融资余额8.2亿元(全部为借用贷款风险准备金的余额)。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37.29亿元(含贷款风险准备金17.80亿元及2016年提取并应于2017年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0.89亿元)。其中,活期0.23亿元,1年以上定期9.60亿元,协定存款27.46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99.80%,比上年同期减少5.6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285,999.48万元,同比降低9.37%。存款利息收入8,849.0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76,794.81万元,国债利息收入336.80万元,其他收入18.8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140,948.89万元,同比降低12.26%。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02,693.98万元,归集手续费支出10,685.0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4,222.68万元,其他支出13,347.21万元。


(三)增值:2016年,增值145,050.59万元,同比降低6.36%。增值率1.78%,比上年同期减少0.38个百分点。


(四)增值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7,010.9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9,159.9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8,879.74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9,159.93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9,225.43万元(为2015年度提取的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13,020.62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523,392.5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10,888.16万元,同比增长24.82%。其中,人员经费2,859.34万元,公用经费368.10万元,专项经费7,660.72万元(含以前年度结转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服务用房购置和信息化建设)。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个人住房贷款2,003.19 万元。个人住房贷款率0.23‰。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当年新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的1.5%提取。当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212,420.62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2.45%,个人贷款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94%。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项目贷款已全部收回,项目贷款余额为零,当年未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600万元。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6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为零,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10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4.78%、6.87%和 19.1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2.15%,国有企业占13.18%,城镇集体企业占3.17%,外商投资企业占10.3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5.9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95%,其他占0.26%。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2.19%,国有企业占 30.87%,城镇集体企业占3.51%,外商投资企业占19.2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3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64%,其他占0.15%。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2015年武汉职工平均工资(含),下同)占57.55 %,中等收入群体(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介于2015年武汉职工平均工资1-3倍(含)之间,下同)占 38.88 %,高收入群体(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高于2015年武汉职工平均工资3倍,下同)占3.57%。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354.39万笔175.88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7.2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3.8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1.04%,租赁住房占2.38%);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2.7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1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0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47%,其他占0.1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82.8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7.82%,比上年同期减少7.0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41,866.87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33.55%,90-144(含)占60.75%,144以上占5.70%;新房占77.21%,二手房占22.79%。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身职工申请贷款占37.03%,双职工申请贷款占62.97%。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48.49%,中等收入群体占49.79%,高收入群体占1.72%。

2.异地贷款:2016年,申请发放异地贷款2,046笔 61,100 万元。

截至2016年底,申请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5,24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0,71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6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本市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1个,贷款额度 4亿元,为经济适用房项目。建筑面积共52.87万平方米,可解决6,60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0.97%,比上年同期减少 29.8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6年新增了3家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委托银行,分别为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浙江商业银行,截止目前共有17家缴存业务委托银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6年按照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规定,对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进行了1次调整,具体调整及执行情况如下:从2016年2月21日起,当年职工新增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由原活期存款利率0.35%调整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0%;上年结转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原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1.10%调整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0%。


2.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2016年缴存比例继续执行武汉地区现行政策,即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8%;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高缴存比例,但高比例均不得超过12%。2016年武汉地区低缴存基数:主城区内低每月不能低于1,550元,远城区每月不能低于1,320元。


(2)调整组合贷款还商贷提取业务规则。组合贷款须先办理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待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才可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以防控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3.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调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为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自2016年3月26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由60万元下调到50万元。


(2)调低还款能力系数:将还款能力法计算公式中的还款能力系数由45%调整为35%。


(3)调低缴存时间系数:调低缴存倍数法计算公式中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简化提取业务流程。一是扩大缴存银行提取业务办理范围,部分提取业务不再要求必须到分中心审核,可由缴存银行直接审核办理。二是通过信息联网查询,实现公积金信息系统自动核查相关房产、商业贷款等信息,优化提取审核流程。三是推出了网上自助办理提取服务,职工足不出户即可办理退休、低收入、租房提取业务。


2.优化还贷服务功能。一是优化委托扣划还贷服务功能。取消原委托扣划授权业务中的“委托扣划登记”环节;全市打通办理委托扣划业务;取消夫妻双方委托扣划还贷方式必须一致的限制。二是优化自有资金还贷服务功能。将提前部分还贷金额由“5,000元以上”降至“100元以上”,提前还款贷款期限缩短至5年以内时降档执行贷款利率。三是推出网上自助办理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变更、委托扣划还贷方式(逐年扣划和逐月扣划)变更和贷款期限变更服务。


3.改造贷款业务流程。全面推行贷款“无纸化、智能化、标准化、网络化”审批,实现职工贷款要素互联核验,职工缴存分级管理,审批结果自动推送,网上自助贷款申请,线上线下全场景服务,提高贷款办理效率,缩短贷款办理周期。


4.实行特定客户预约服务。年满60周岁以上的、患有重大疾病的、各类残疾人、孕妇、现役军人及配偶等特定客户,可通过武汉公积金热线“12329”,按照相关规定,预约到分中心办理业务,减少等候时间。


5.推进大客服平台建设。新开通了支付宝服务窗和微信城市服务端,已经建立包括柜面、电信、互联网等形式的多渠道服务体系,包括公积金官方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和城市服务、支付宝生活号和城市服务、商业银行手机银行、微博、自助终端、12329热线、12329短信等多种服务形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做到7×24不间断服务,逐步搭建起为民服务的“高速公路”。单位网上业务系统,涵盖了95%的单位公积金业务,网上业务替代率达69%。


2016年,武汉公积金中心获评“互联网+社会服务佳创新政务机构奖”,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分获“2016年度中国政务新媒体奖(微博微信)”和“2016年度中国政务网站奖”。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建设完成大数据业务审核体系,实时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房产部门产权及交易信息、土地规划部门不动产及交易信息、民政部门婚姻信息对接,将跨部门信息审核嵌入到业务办理流程中,实现一键完成,提高服务效率。


2.积极稳妥推进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工作,已按计划完成了财务、贷款模块及部分归集模块的改造工作。


(五)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16年无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六)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16年无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1.经住建部、人民银行等部门批准,2016年3月15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武汉公积金2016年期个人住房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规模为20.41亿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优先档证券发行利率创同期限产品发行利率低记录,被授予“2016住房公积金贷款ABS受欢迎奖”。


2.按照“缴存从宽、提取放宽、互助前置、存贷挂钩、独立核算、利率法定、支持刚需”管理原则,试行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自愿缴存机制,个体工商户、新市民等灵活就业人员可缴存住房公积金,满足了多样化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需求。


3.以我市创新社会治理为契机,推动社区工作者建缴住房公积金工作,为全市1,288个社区的1.3万名社区工作者建缴了住房公积金,维护了社区工作者的住房公积金权益。


4.从降低贷款首付比例、适当提高可贷额度、延长贷款年限、放宽贷款和提取条件等八个方面,出台住房公积金政策服务举措,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保障军人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中的作用,践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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