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武汉数据君>  正文

手机看新闻

武汉房管局发出刚需最强音 刚需选房或将全面推行!

武汉数据君2018-03-16 20:21:49

扫描加数据君微信(wuhandate3) 手把手教你买房

3月15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连出2大政策,规范武汉房地产市场!详情如下。

数据据认为这真是再好不过啦!

刚需优先选房利好刚需是无疑。房价上是没有任何变化的,所以对于开发商来说,除了麻烦一点,并无太大影响,所以该政策既不会打击房价,也不会影响开发商的去化,却又很好的帮助到刚需能较为顺利的买到房,不得不说,这个政策还是蛮机智的。

市场也会起到以下几个变化

1、刚需可以较为从容的买房,仅是说更容易买到房,但不代表房价会降,不代表刚需可以随便挑

2、茶水市场会受到一定的打击,市场会逐渐规范化

3、置业更喜欢接待刚需客户

欢呼吧,刚需!

《武汉市刚需人群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操作规程(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工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努力满足我市刚需人群首次购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适用对象

意向购房家庭满足以下条件可优先选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一)在我市无自有住房;

(二)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

(三)自本次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二、房源范围

我市符合以下标准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纳入优先购房范围:

(一)预售备案均价低于18000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

(二)开发企业应将上述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户型建筑面积低于120平方米的准售房源,采取公证摇号方式随机选取不少于40%的比例(含40%)纳入优先选房范围。

三、操作程序

(一)购房登记。

开发企业受理购房意向登记时应主动向意向购房人宣传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刚需人群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政策,并在登记销售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开发企业应合理控制房屋销售登记规模,受理意向购房登记时间应截止到申报《预售房源销售方案》当日。

(二)资格申请。

开发企业受理购房登记后,应及时与意向购房人共同通过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申请家庭住房情况查询。市房产信息中心应于4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开发企业应及时向意向购房人反馈查询结果,并确定优先选房人员名单。

(三)信息公示。

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通过销售现场、网络等途径公示以下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48:1.商品房销售方案;2.优先选房人员名单;3.公证摇号的方案与说明;4.其他按规定应公示的内容。

(四)公证摇号。

开发企业首次公开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对优先选购房源与优先选房顺序进行摇号,摇号结果应当场予以公示,并由公证机构作全程现场监督公证。

(五)优先选房。

开发企业依据公示的结果有序组织意向购房人按摇号顺序选房。优先选房后,剩余房源由开发企业自主决定销售方式并纳入准售房源统一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六)信息锁定。

开发企业公开销售后3日内,应及时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将购房人信息与选定房源关联,系统显示为“已锁定”状态,并通过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scxx.fgj.wuhan.gov.cn)对外公示。开发企业应同时上传《购房人清册》及相关资料申请购房资格核查。各区房管部门负责购房资格核查,对不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购房人应及时反馈给开发企业和购房人,无异议后解除选定房源“锁定”状态,并重新纳入项目准售房源统一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四、异议处理。

意向购房人对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反馈结果后及时向市房产信息中心申请异议复查,市房产信息中心受理后应于48内反馈复查结果。

五、证据保全。

开发企业应配合公证机构做好商品房销售方案、《购房人清册》、公证排序结果、依序选房结果等保全证据公证。

六、违规查处。

房管部门应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规程规定的,一经查实,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资料或存在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房管部门1年内不再受理其优先选房资格申请。

《市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销售方案备案与公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向房管部门提交申报预售房源销售方案,销售方案备案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变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通过销售现场、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已备案的销售方案。

二、实行售前约谈与承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接受房管部门的售前约谈,配合开展项目销售前的检查,并向房管部门提交规范开展销售活动的书面承诺。

三、实行售中现场巡查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销售时间须在上午9:00至下午20:00之间。项目销售期间,应主动配合并接受房管部门的现场监督。

四、实行售后报告与抽查制度。商品房项目公开销售后三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向房管部门报告房屋销售情况,提交认购人名单,并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将认购人与所购房屋进行实名绑定,原则上不得调整变动;项目销售完毕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定期向房管部门报告销售进度;商品房项目销售后三十日内,房管部门应按照所售房屋的一定比例对购房人进行的抽样调查。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合理控制房屋销售登记规模,意向购房人数多于项目准售房源的,宜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如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我局将依法责令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符合法定处罚情形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在整改完成前将暂停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帐户的资金拨付。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目前已经有2个项目顺利进行了刚需优先选房开盘,个是金地悦江时代,第二个是融创观澜一号。

刚需优先选房背景回顾:

去年以来,市房管局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因城施策,精准调控,努力让全市人民住有所居,我市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态势,但部分区域住房供应不足、刚需群体购房难、“一房难求”等问题仍较为突出。据统计,2017年我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需求比例超过七成,刚需市场特征明显。本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切实解决刚需群体居住需求,化解“一房难求”局面,市房管局及时研究首套刚需购房保护性措施,并开展优先选房试点。此次试点,是武汉落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要求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形成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的新格局。

正如数据君所料,刚需优先选房即将全面推行,这对刚需来说,无疑是的消息。今年买房的难道会大大降低,就算一个盘没买到,依然不会失去信心,因为刚需的身份还在,优先选房的资格也就还在。不至于像去年一样买房买到生无可恋!

或下载房天下APP买房神器,进入问答频道,数据君提问!

1、打开房天下APP,进入问答频道

2、查看全部,进入专家列表

3、选择数据君

4、向数据君提问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