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资讯中心   > 凤凰网房产武汉 >   正文

手机看新闻

政策篇|武汉楼市一年调控10余次,倒数第2条就很猛!

凤凰网房产武汉 2018-01-18 19:49:36
编者按

回望2017年,武汉楼市经历了风云变幻的一年:多项调控政策密集出台,市场需求依旧旺盛;武汉落户门槛不断放宽,对人才吸引力度远超往年;武汉成功入选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并加快进入住房“租赁时代”;整个城市建设层面,武汉两会提出,要把武汉建设成世界亮点城市,推动武汉从“三镇时代”迈向“长江时代”……

过去的一年,关于武汉楼市,有太多值得回顾与记录,并且在多个维度上迈进新的台阶。2018新年伊始,凤凰房产武汉站推出2017年终策划“江城楼市分水岭”,将围绕2017年度武汉房地产市场发展进行系列盘点,本期内容将回顾武汉楼市政策。

2017/4/15

武汉专科生也可以落户了

自4月15日起,武汉先行启动高校毕业生新落户政策,全面受理博士、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专科、非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值得注意的是,在汉专科毕业生也可以落户武汉了。按以前规定,专科生是不够条件落户武汉。

2017/5/10

武汉装修房限价

5月10日上午,市房管局对外公布发布信息,即日起,武汉全装修房将根据房屋备案价执行分段指导价,标准不超过5000元/平方米。

2017/7/1武汉公积金月缴存额超过4318元需缴个税

武汉将自7月1日起调整公积金缴存额,月缴存额超过4318元的职工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免税“上限”较去年调高375元。新调整后的政策规定,职工月缴存基数在月平均工资3倍内的免征个税。根据武汉市统计局数据,2016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997元,缴存比例按12%来算,可免税的单位和个人合计公积金缴存上限为4318元。这意味着,月缴存额高于4318元的部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7/7/20

武汉列入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

2017年7月20日,国家住建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武汉等12个城市成为首批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要求试点城市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民营的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

2017/8/23

长江新城“商品房限购,二手房限售”

武汉长江新城起步区规划范围内,将实行针对规划土地、房产管理、城市管理、户籍人口、工商注册行为的“五管控”措施。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控制不动产变更登记,将该区域纳入住房限购范围;实行存量房限售政策,自2017年8月23日起,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未满3年的房屋,不得上市交易。

注:实施管控的范围为长江新城起步区——位于武汉市谌家矶—武湖地区,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江北铁路,面积约50平方公里。

2017/9/13

孝感成武汉周边开启限购地级市

9月13日,孝感市政府召开“控房价、稳市场”专题会议,并推出“限购限贷”政策,成为武汉周边开启限购限贷的地级城市。新政规定:非孝感户籍居民(引进人才除外)在孝感城区首次购房的,需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禁止在孝感城区购买第二套住房;本地居民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调高至5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以上;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2017/10/30

襄阳成湖北限售地级市

10月30日,襄阳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市区商品住房交易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自当日起,襄阳市区范围内(含襄州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两年内禁止上市交易。此举意味着襄阳成为湖北省限售地级市。

2017/9/23

武汉商品房销售不得要求“全款优先选房”

9月23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销售行为的通知,其中重点提到:

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企业,以认筹、预订、吸纳会员、购买基金或者理财产品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定金、预订款等费用。

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应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不得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

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以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采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等方式,拒绝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

2017/10/1

武汉将对非本市户籍人员实施“积分入户”

10月1日起,武汉将对非本市户籍人员,实施"积分入户"。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都可以做"积分入户加减法":

1.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2.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4.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017/10/11

武汉放宽落户条件 大学毕业生可“八折买房”

10月11日晚武汉市发布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住房和收入的新政,其中包括在率先出台大学毕业生指导性年薪标准。

大学生落户条件再次放宽。一是放宽年龄限制条件。博士、硕士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由年龄不满35周岁放宽至不满40周岁;普通高校专科学历、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由年龄不满30周岁,放宽至年龄不满40周岁。

未来五年,建设和筹集250万平方米以上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其中,大学毕业生安居房85万平方米,以6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大学毕业生租赁房165万平方米,以人均租住面积20平方米为主。让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30%)。

武汉本次在率先出台大学毕业生指导性年薪标准,确定大学毕业生指导性年薪标准为:大学专科生4万元、大学本科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博士研究生8万元。

2017/11/1

武汉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线

11月1日,武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这标志着政银合作模式下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简称“平台”)在省会城市上线。该平台由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联合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共同打造,创新采用“互联网+住房租赁+金融”模式。

本次上线的主要是住房租赁企业服务管理和政府监管服务两大子平台,初步实现租赁企业准入、房源发布、预约看房、合同签订、房源验证、租赁合同备案、办理入住和退房等全线上办理,并引入了先进的人脸识别技术,保证个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有效。据介绍,红璞、集家、可遇3家住房租赁企业将首批入驻平台。

2017/11/14

武汉出台50条政策助推“租房时代”

11月14日,武汉市房管局印发《武汉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扶持政策(试行)》,50条政策助推“租房时代”。扶持政策分为9大类50条,其中30条为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已出台的住房租赁相关政策规定,20条为武汉市新出台的创新支持政策。主要创新政策包括规划土地政策5条、住房保障政策2条、公共服务政策1条,金融支持政策5条、生活配套服务政策2条、其他支持政策5条。

2017/11/20

全年新建商品住房均价不超前10月水平

11月20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因城制宜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市、州、县要按照房价稳定、供需平衡的原则,制定2017年房价控制目标,确保2017年全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超过1-10月的水平;合理制定2018年房价控制目标和库存消化周期目标,确保2018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相适应,库存消化周期与市场需求相协调。

2017/12/14

武汉公布投诉专线 22人收“茶水费”被刑拘

12月14日,武汉公布了一批投诉专线电话,广大市民可就收取“茶水费”等15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市房管局等部门将对查实线索从重从严打击。针对收取“茶水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武汉市房管局联合公安等执法部门依法审查了涉案人员45名,其中22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新一轮市场整治行动的实际情况,武汉市房管局还梳理出将在后期重点整治15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收取“茶水费”等“价外价”、未按预售方案销售、变相囤积房源、捆绑销售、拒绝公积金贷款、要求全款购房、发布虚假信息哄抬房价、“一房二卖”、返本销售等。

2017/12/21

非武汉户籍个人凭房票可在汉购买首套住房

12月21日,武汉市房管局官网发布关于《武汉市房票(人才住房劵)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的公示,房票(人才住房券)(以下简称“房票”)是指政府对达到相应标准的企业以及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发放的用于租购房屋的补贴凭证。关于房票使用:

房票仅限于企业或个人在我市范围内租购房屋(含厂房、经营用房和住房);企业或个人持房票在我市购买新建房屋(含厂房、经营用房、住房)时,可将房票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抵付等额购房款。也可先自行垫付相关费用后,再凭房票及相关资料至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门结算;非本市户籍个人凭房票可在我市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使用房票所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结语

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下,武汉2017年的楼市调控政策不断,抑制了部分炒房客,并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的销售行为。当“住房租赁”的号角已然吹响,武汉率先出台住房租赁试点扶持政策。与此同时,为留住更多人才,武汉放宽大学毕业生的落户门槛。不过,有业内专家直言,一边是调控加码,一边是降低落户条件,武汉楼市让人有些“看不懂”。

扫描二维码添加“小凰”进群聊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 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