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2月1日,武汉将挂牌出让11宗商住地块,出让面积约为52万方,地块编号为P(2017) 109号、111号、112号、114-121号地块,P(2017)113号地块撤牌。其中,黄陂和蔡甸出让地块,共计8宗地,出让面积达41万方;江岸区、江夏区、汉南区各占1宗地。
届时,除了位于江岸区澳门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的P(2017)109号地块采取招标方式外,其余10宗商住地块均采取网上挂牌,而且对部分地块出让做出了明确要求。
四宗地块要求配建幼儿园
12月1日将出让的地块中,有四宗地明确要求建设幼儿园规划:位于黄陂区横店街环后湖北路以北、临空东街以东的P(2017)115号、P(2017)116号地块,需建设一所9班幼儿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37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730平方米。
位于蔡甸区蔡甸街莲花湖大道与西环路交汇处以东的P(2017)119号、P(2017)120号地块,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12]1号)配套建设幼儿园,具体配建方式按《武汉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标准》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11月初,武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今后,该市新建小区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2万平方米,或居住户数达到1200户及以上的,必须配建“平价”幼儿园。而在之前,这两项标准分别是15万平方米和1500户。
而且《征求意见稿》要求,国土部门在供应住宅用地时,对达到规模的住宅区,在土地出让合同(划拨文件)中就要明确配套幼儿园的班数、用地和建设规模等,同时明确配套幼儿园由开发建设单位(土地竞得单位)建设,建成后其用地及房屋产权无偿移交所在区教育部门。
黄陂和蔡甸相邻地块均不得同时竞买
12月1日的土拍中,针对黄陂和蔡甸的六宗住宅地块,对竞买人都做了严格规定,不得同时参与竞买同地区相邻三宗地。
△点击查看清晰大图 114-116号地块
其中,位于黄陂区横店街环后湖北路以北、临空东街以东的114号、115号和116号地块,对竞买人做出要求:竞买人及其直接控股的子公司或竞买人及同为第三人直接控股的公司,均不得同时申请参与P(2017)114号、P(2017)115号以及P(2017)116号地块的竞买,换言之,只要是竞买人竞买其中一宗地块,就不能再参与另外两宗地块。
△点击查看清晰大图 119号-121号地块
位于蔡甸街的119号、120号、121号住宅地块同样做出类似规定,以P(2017)119号地块为例,竞买人及其直接控股的子公司或竞买人及同为第三人直接控股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地块竞买,并且竞买人及其直接控股的子公司或竞买人及同为第三人直接控股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P(2017)120号和P(2017)121号地块竞买。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梁子湖风景区北咀村的P(2017)111号地块,将用于旅游点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总面积为28740.24平方米,该地块周边有梁子湖龙湾度假村,容 积 率0.8,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2米。
12月将至,武汉将迎来2017年最后的土拍“盛宴”,根据武汉土地市场网发布的官方公告显示,12月武汉将出让的地块超过40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