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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租房资格可申请货币补贴 中心城区所有持证家庭适用

长江日报   2017-11-28 08:49

[摘要] 27日,我市就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下发通知,全市中心城区所有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均可申请货币化安置。今年,全市补贴标准为25元/平方米·人·月,全市中心城区7万多户持证家庭总计21万人可通过领取货币补贴方式解决租房问题。

27日,我市就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下发通知,全市中心城区所有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均可申请货币化安置。今年,全市补贴标准为25元/平方米·人·月,全市中心城区7万多户持证家庭总计21万人可通过领取货币补贴方式解决租房问题。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此次公布的公租房货币补贴标准,我市保障力度在中部五省省会城市中,在副省级城市中居于领先水平。

今后,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租赁补贴的家庭,由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责令其退回骗取的租赁补贴,并将其欺骗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相关人员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保障住房。

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基本问题详解

问:货币化补贴的保障范围涵盖哪些?

答: 在本市中心城区所有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均可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申请、领取租赁补贴。 其中:

(一)新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即在本通知施行后申请并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 可自愿选择实物配租或者租赁补贴保障方式。

(二)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含在本通知施行前已受理申请,施行后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可申请将保障方式由实物配租变更为租赁补贴。

(三)选择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的符合我市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在轮候公共租赁住房期间发放租赁补贴,待实物配租后停止发放。

第二问:我市租赁补贴标准、补贴面积如何?

答:市财政、住房保障房管部门根据全市中心城区住房租赁市场均价格,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确定补贴标准,每 2 年可调整 1 次。 2017 年,全市补贴标准为 25 元/平方米·人·月。全市标准补贴面积为 16 平方米/人,单人户家庭为 24 平方米。每个家庭保障面积总和不超过 60 平方米。

第三问:租赁补贴补贴系数的分类情况?

答:1.人均月收入低于全市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含)的家庭,补贴系数为 1.0。

2.人均月收入高于全市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生活保障标准 2.5 倍(含)的家庭,补贴系数为 0.8。

3.人均月收入高于生活保障标准 2.5 倍,但低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收入上限的家庭,补贴系数为 0.4。

第四问:租赁补贴如何计算?

答:租赁补贴额度计算公式为:租赁补贴额度=补贴标准×补贴面积 (标准补贴面积-保障家庭人均自有住房或者承租公有住房面积)×保障家庭人数×补贴系数。

计算情形一:一个家庭保障人口为 4 人的无房家庭,在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情况下, 每月货币化补贴金额为 1500元。 (1500 元=25 元/平方米×60 平方米×1)

计算情形二:一个家庭保障人口为 3 人,人 均月收入为1500元的无房家庭,在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 房保 障条 件的 情况下 ,每月 货 币 化 补 贴 金 额 为 960 元 。 (960 元=25 元/平 方 米×16 平 方米×3×0.8)无房户每月可领货币化租赁补贴金额一览表

第五问:租赁补贴的申请程序如何?

答:(一)新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选择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的,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应当在核发的资格证明上予以注明,同时发放《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通知书》。

(二)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但未超过 1 年的家庭,申请将保障方式由实物配租变更为租赁补贴的,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可直接发放《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通知书》;超过 1 年的家庭,经复核依然符合条件的,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可发放《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通知书》。

(三)选择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的家庭(不含有自有住房或者承租公有住房家庭),应当提交房屋租赁合同。

第六问:租赁补贴如何发放?

答:租赁补贴按季度发放,并自住房保障房管部门发放《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通知书》次月起计算。

第七问:租赁补贴保障家庭情况出现变化后该怎么办?

答:选择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的保障家庭人口、住房、收入、房屋租赁等情况发生变化的, 应当及时向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变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街道办事处初审,区民政、住房保障房管部门审核后,自下一季度起调整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第八问:各区主管部门该如何开展对租赁补贴保障家庭的资格复核?

答:区民政、住房保障房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据各自职责,对选择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的保障家庭的资格进行年

度复核;每季度发放租赁补贴前,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应当对保障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筛查。

第九问:对于骗取租赁补贴家庭应采取何种惩戒方式?

答: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租赁补贴的家庭,由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责令其退回骗取的租赁补贴,并将其欺骗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相关人员 5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第十问:租赁补贴保障家庭该如何申请转化为实物配租保障?

答:选择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的保障家庭自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发放《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通知书》之日起,1 年后方

可申请将保障方式变更为实物配租方式,申请变更时,应当向核发其保障资格的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明,以及《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通知书》。 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核准后,应当于 10 个工作日内向其重新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明。

第十一问:租赁补贴的适用范围为何?

答:租赁补贴货币化保障政策适用于我市中心城区,各新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可以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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