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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重磅 | 今年房价不得再涨!明年不能乱涨!违者问责

楼市政国策2017-11-21 22:59:44

11月20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出《关于因城制宜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按照房价稳定、供需平衡的原则,制定2017年房价控制目标,确保2017年全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超过今年1-10月的水平,并要求各地上报2018年房价控制目标,千方百计严控市场,违者约谈问责!

《通知》明确要求:

▶全年均价不得高于今年1-10月份水平,2018年继续控价

▶住房价格管理坚决不放松,严惩捂盘捂地哄抬房价行为

▶ 只要房价涨得快,不管几线城市,要随时出台调控政策

▶根据库存情况决定土地出让,提高土地拍卖门槛

▶武汉抓紧落实住房租赁试点,其他城市要有所作为

▶各地要积极主动想办法,完不成调控目标的,约谈问责

之前国策君就说,茶水费的好日子就要一去不复返了,为什么?

一方面是供应大增,以武汉为例,9月全市60多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10月50多个取得预售证。连续两个月,每个月实际开盘接近30个,日光盘、秒光盘渐成奢求,有房子卖不动了,不少地段有价无市的二手房也开始降温了。

另一块是价格,以为放一放,捂一捂,怎么也能多卖三五斗,然而并没有如愿。有些楼盘延迟一年上市,价格还是压在去年的水平,得不偿失!现在通知说,明年价格管控依旧,死心了!

啥原因?开完大会,非但没有放松,政策的高压反而强化了! 比如国资企业,有红头文件指导,于是逐步放弃抵抗!价格高低不是事。比如中小房企,年底了等钱花,总得回收点真金白银,落袋为安!比如上市公司,业绩报表争排名,不能懈怠卖房自带节奏!

这不,如同寒冬的西北风, 政策的冷风还在继续猛吹!

细看湖北省住建厅出台的《关于因城制宜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除了要求今年剩下40天不能再涨,2018年房价要继续控制,各地要制定目标拿出具体方案,完不成任务的约谈问责!这就厉害了!

国家统计局19日公布10月房价指数,武汉新房价格连续第三个月下跌,10月跌幅为0.1%。媒体报道,10月武汉市商品住宅市场成交均价9326元每平方米。也就是说,剩下来两个月,武汉全市均价估计要维持在9500以下,一些高价盘、想涨价的,估计只能等明年再想办法了!等不等?敢不敢再等?

显然,这已经表明了决心,今后一段时间,市场将会延续目前高压态势,加上金融信贷方面的剧变(注意国务院金融委的一系列动作,股市的变化,以及不少龙头房企合纵连横、处理资产迎接冬天的举动),市场整体从过热到常温,再到局部降温甚至来个明斯基、黑天鹅,一切皆有可能!

有人讲,这些都是老生常谈,有意思吗?同样的一句话,说的场合时间不同,作用往往大相径庭,就算是轻如鸿毛,有时候那根鸿毛,也可能成为压垮骆驼的稻草!

毕竟,投资客们一向是见风使舵,看似旺盛爆棚的需求,也可能在一夜之间消失的无影无踪!新常态,新时代,新机遇,新挑战,可能大家都得换个频道了!不要为了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

《关于因城制宜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解读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房地产市场管理调控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制定控房价、稳市场调控目标。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成立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专班,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为目标,加强对市场的动态监测、精准分析和政策研究,及时调整取消不符合市场实际的政策措施。各市、州、县要按照房价稳定、供需平衡的原则,制定2017年房价控制目标,确保2017年全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超过1-10月的水平;

合理制定2018年房价控制目标和库存消化周期目标,确保2018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相适应,库存消化周期与市场需求相协调。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于今年11月底前和明年3月底前,分别把2017年房价控制目标、2018年房价控制目标和库存消化周期目标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点 评:

把房价问题提到政治站位高度,这不是怕不怕的问题,而是大会精神落地的内在要求。不要忘记了,当初“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引来的如雷掌声!2017年剩下两个月不能再涨了,这还不算,2018年房价继续严控,上报具体目标!似曾相识吧?

根据统计局数据,今年前三季度,湖北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8.5%,武汉市为8.85%;从库存来看,按照湖北统计局口径,前三季度湖北省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2.9个月,武汉市更是只有0.9个月。房价控制目标,要与收入、库存相结合,那么,2018年全省限价目标控制在5%以内是比较现实的!

前几年有人批评这很不市场经济,价格是市场的信号灯。现在,铁一般的事实告诉我们,中国楼市很有道路自信,控制房价这一优良传统还要继续。事实上,就算是5%的涨幅,压力也是极大的。但这传递出的信号意义巨大:从之前限购松绑预期落空,到如今限价措施延续,无不告诉各位玩家,认清现实,放弃幻想。

有没有用?国策君觉得很有用:现在的严控,哪怕是应急之策,都是为接下来的长效机制争取时间和空间。比如住房租赁试点、房地产税立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大金融监管体系的建立,这些治本之策,已经在门外排队了!有的已经脱鞋子了!

二、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管理。

根据当地房价控制目标,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缓办理预售许可;对具备预售条件经督办仍拖延上市的项目,记入开发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并暂停其土地竞买资格;对有上述行为的企业拖延到现房销售的,在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时,要将上述查处执行到位并追加查处措施。

点 评:

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管理,简单的说,就是开发商房子卖多少钱,政府说了算!不接受审批价格的,不得销售!这里面的问题是,有些企业顺水推舟,干脆等到现房再卖,你奈我何?现在,有了针对性处罚措施,就看能不能落实到位。如果力度太弱则起不到警示目的!2018年会更加凶狠吗?

三、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

房价上涨过快、非本地户籍居民购房量较多的区域,要对非本地户籍居民实行限购限贷措施,对本地户籍居民实行限贷措施,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

点 评:

只要房价涨得快,情况不对就要及时应对,除了限价,限贷限购甚至限售都可以拿出来招呼,不再区分几线城市!之前,湖北孝感限购,襄阳限售,已经让市场很吃惊。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城市都有严控的可能,举个栗子,如果宜昌接下来限购同时,再限售三年,求房企、投资客的心理阴影?

四、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和棚改货币化安置。

在当地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目标,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建议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控: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严格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竞价溢价率超出一定比例时,要缩短全额付清土地出让金的时间。

点 评:

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稳定市场是要务!其实,消化周期是个动态数字,供应增加销售下滑,数字就猛增,反之就降低,而土地从出让到形成供应至少半年或一年。如果单纯的用动态指标去调控,精准度差的太多。还要更加优化。比如加强一下存量用地的开发节奏!至少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时间办事,监督是个大问题。

五、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严厉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期房炒作、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规开展购房融资等行为。建立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落实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点 评:

老生常谈的内容!今年也开展了不少处罚行动,纠正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效果是好的,群众是满意的。但大家认为,还可以更猛烈点。不然,罚酒三杯式的惩处,反而起到鼓励的作用,劣币驱逐良币!风气坏了,好人都没法做好人了。

六、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武汉市要切实承担国家住房租赁试点的责任,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加快租赁住房项目落地,创新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体制,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其他市、州、县要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18号),落实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制度,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规范住房租赁行为;落实土地、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支持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发展,鼓励住房租赁消费,通过新建、改建、筹集等多种渠道满足租赁市场需求。

点 评:

武汉成为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今年紧锣密鼓的有一系列动作,如大学生人才公寓、搭建租赁管理平台、公布租赁试点企业名单、搭建租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租住房赁试点扶持政策50条........

根据报道,目前武汉市已筹集到大学生人才公寓6941套,最快本月底即可拎包入住。将在长江新城、东湖高新区、武汉开发区和武汉临空港开发区等大学生集中就业区域,开发配套完善、宜居宜创的“长江青年城”“青年社区”。

鼓励企业配建相应数量的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或将自有商业、办公用房和员工宿舍等改造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同时,鼓励住房租赁机构租赁或购买市场房源作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

七、考核方式:完不成任务问责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研判,因城、因时施策,灵活应变,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管理调控房地产市场,切不可一条措施管到底,切实履行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体责任。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更精准的政策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市场产生异常波动、未实现调控目标的市、州、县政府,省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问责。

点 评:

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不等不靠,积极主动,灵活多变,我们不看过程只看结果。务必达成目标,如果工作不到位,约谈问责!提高政治站位,住房问题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学习大会精神,下一步怎么干,心里都有数了!

延伸阅读

湖北日报报道,近几个月,湖北多地已相继出台了楼市新政。

今年9月13日,孝感市政府召开“控房价、稳市场”工作专题会议决定,对孝感城区购房实行限购限贷。

非孝感户籍居民(引进人才除外)在孝感城区首次购房的,需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禁止在孝感城区购买第二套住房;本地居民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调高至5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以上;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9月23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销售行为。

10月31日,襄阳市房管局接到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加强市区商品住房交易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新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两年内禁止上市交易。

11月15日,武汉市在率先出台《武汉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扶持政策》,9大类50条政策,面面俱到,颇多创新!

☞ 重磅 | 武汉住房租赁政策今日发布 影响107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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