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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武汉大学生落户、住房、收入新政出炉!

长江新城汇 2017-10-12 11:41:16

长江新城汇

10月11日,武汉正式发布留汉大学生毕业落户、住房、收入新政。《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武汉市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年薪标准》3份重磅文件出台。

大学生凭毕业证直接落户

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生落户条件。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不受年龄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普通高校专科学历、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放宽至年龄不满40周岁。取消择业期限制条件,取消就业创业限制条件。

大学生购房租房可打八折

未来5年筹集和建设25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让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的30%)。

其中安居房85万平方,以60平小户型为主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创业就业满1年,家庭(未婚大学毕业生的家庭指本人及父母;已婚大学毕业生的家庭是指大学毕业生本人、配偶及子女,不含父母)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安居房不能上市交易。确需出售的,完全产权大学毕业生安居房由原出售人按届时市场价80%回购;共有产权大学毕业生安居房,由共有权人按产权比例以届时市场价80%回购。

租赁房165万平方,以人均租住面积20平方为主,毕业3年内的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家庭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大学毕业生租赁房租赁期为3年,可延长2年。购买商品房或大学毕业生安居房后,应退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

确定大学生指导性年薪标准

新政确定在武汉初次就业大学毕业生指导性年薪标准为:大学专科生4万元、大学本科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博士研究生8万元。

【详细解读可点左下角‘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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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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