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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落户新政答疑:租房不能落户 个人缴社保不算

梅中客2017-05-27 12:55:51

自5月22日武汉落户新政正式实施以来,引起网友热议,下面整理出武汉市公安局关于落户新政的近期回复,希望能对各位网友有帮助。

一、个人缴纳社保不能算

问:社保缴纳是连续的,中途更换单位个人缴纳两个月,是否符合落户条件?

警方回复:个人缴纳是不能算的。

二、几个工作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情况

问:3个单位因调动原因,存在缴纳单位不一致的情况,但保险未有断档情况。现想将我和孩子户口迁入开发区,符合办理条件吗?

警方回复:需要现在的单位或现在和以前单位连起来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社保。

三、租房能落户吗?

问:我老婆原来是在单位上班,目前为了照顾孩子选择的是灵活就业。每个月在社区内交医疗保险(属于高新区),在高新区的一个服务行业干,在附近租房子住。像这种情况能办理高新区落户吗?

警方回复:租住的房子是不能办理落户的。

四、本科毕业三年内,不在武汉上班,能落户吗?

问:本科武汉毕业的大学生,毕业还没满三年,家是湖北的,但当前不在武汉上班,能否在武汉落户? 可否将户口挂靠在有武汉户口的朋友那里?

警方回复:需要在武汉就业才可以办理落户,户口是不能挂靠到亲朋好友家的。

五、自考大专能落户吗?

问:自考大专毕业两年了,社保缴纳一年半了,没有购买本地房产,没有结婚,父母均不是武汉户口,请问能落户吗?

警方回复:自考大专目前是没有落户政策的。

六、集体户口怎么给小孩上户口?

问:本人武汉市事业单位集体户口,爱人研究生在读武汉市集体户口,这种情况小孩怎么登记上户口。

警方回复:集体户口是不能给小孩上户口的。

如果大家有什么买房问题,也阔以加入社长小蜜圈提问。如果想加入大武汉各区域的购房群,可以加首席助理微信18717119786,备注买房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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