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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商改住”可行么?

荆楚网  2017-03-07 08:31

[摘要] “我现在住商用小公寓,觉得生活很便利,就是商用水电煤气费太高。听说不少地方出台‘商改住’政策,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居民住宅标准执行。”网友“大蝈蝈”在“湖北时政”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期待湖北“商改住”政策早日出台,降低“无房族”租房成本。

网友提问

“我现在住商用小公寓,觉得生活很便利,就是商用水电煤气费太高。听说不少地方出台‘商改住’政策,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居民住宅标准执行。”网友“大蝈蝈”在“湖北时政”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期待湖北“商改住”政策早日出台,降低“无房族”租房成本。

政策背景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

许多城市将商业地产的去库存列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头号任务,并提出创新去库存方案。目前,广东、河北、辽宁等省已出台“商改住”政策,即允许“商业用房改为租赁住房”。

以近广东省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为例,该《意见》允许将在建、建成、库存的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茅永红委员:

商改租,开发商积极性不高

带着网友问题,记者采访了政协常委、工商联副主席、百步亭集团董事局主席茅永红,他正准备提交《关于对房地产开发商改住”政策的提案》。“网友的声音很具有代表性,但我的建议更深一层。”茅永红说,目前已出台‘商改住’政策只适用于租赁市场,由于资金回笼速度太慢、操作细则不完整,开发商积极性不高。”

茅永红建议,对已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待开发商业用地,可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在符合规划和有关规定条件下,经审批转型为商品住宅用地,重新核定出让价款;已建在建的商业用房在不改变其他规划条件的前提下,经法定程序批准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可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用于教育培训、幼儿园、康养、文化、旅游等经营性、公益性项目。

李乐成代表:

因地制宜制定商业地产指标

湖北“商改住”如何改?人大代表、襄阳市委书记李乐成表示,有的城市要稳房价,有的城市要去库存,各地房地产市场面临的情况都不一样。要因城施策,因地制宜制定政策,不能搞齐步走、一刀切。像武汉市这样的大城市,商业地产去库存有压力。出台商改住政策,无疑对消化商业地产库存,缓解供求矛盾,促进租赁市场发展有重要作用。

他还建议,各地政府要认真研究当地开发项目规划指标的调整问题,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并结合当地发展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商业地产规划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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