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7月19日武汉口头对限购政策作出调整,规定140平米以上房源不再限购;在7个远城区和东湖风景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开区和化工新区买房,只需提供1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材料即可。2014年9月23日武汉宣布自9月24日起全面取消限购,执行3年多的楼市调控政策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2011年1月15日
武汉正式出台商品住房限购令,为“N+1”模式。规定本地家庭限新购一套房。不能提供本地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外地居民,暂停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
●2011年2月23日
汉版“国八条”出台,拥有两套住房的本地居民,将不能再买房,外地人限买一套,武汉成为第18个宣布实施限购政策的城市。
●2011年4月29日
武汉对在汉购房者提高要求,必须提供近两年满一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近两年满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2013年11月22日
武汉市出台“汉七条”楼市调控新政规定,外地户籍居民在汉购房,必须在汉缴税或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由之前的1年调整为2年,并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3年11月27日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宣布,当日起武汉贷款购买二套房,在11月27日前买的二套房、已签订认购书且交付定金,或已交付首付款、未正式网签合同的家庭,如能提供认购书及定金电子进账单原件或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则仍执行首付六成政策,其余首付比例从此前的六成提至七成。
●2014年1月1日起
武汉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进行调整,对首套房、二套房的贷款收紧,实行“认房又认公积金贷款”政策,即此前买房时没动用过公积金,后来用公积金贷款再买房时,也算作二套房。
●2014年7月19日
武汉口头对限购政策作出调整,规定140平米以上房源不再限购;在7个远城区和东湖风景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开区和化工新区买房,只需提供1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材料即可。
●2014年9月15日
省住建厅发文明确提到,武汉市要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放开住房限购等政策。
●2014年9月23日
武汉宣布自9月24日起全面取消限购,执行3年多的楼市调控政策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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