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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状告业主不交费 法院判决可按八成交

楚天都市报  2014-03-20 07:11

[摘要] 小区业主拖欠5年多物业费未交,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要。昨日,硚口区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业主可按八折缴清所拖欠的物业费。

小区业主拖欠5年多物业费未交,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要。昨日,硚口区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业主可按八折缴清所拖欠的物业费。

去年11月,位于硚口古田路的一小区物业公司,将业主刘某等20余户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拖欠的物业费。据公司诉称,刘某近5年已拖欠物业费10525元。但业主辩称,小区车辆乱停乱放,频繁被盗,物业根本未尽到职责。

法官审理查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确有瑕疵,判决刘某支付8420元物业费。判决其余业主也同样按欠费总额的80%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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