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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首套房贷利率上浮5%-10% 预计本月全面实行

武汉晚报  2014-03-06 09:01

[摘要] 全国各地的“降价说”还未平息,房贷收紧的传闻已经落地,这让一些购房者有点措手不及,“本来盼着降价的,怎么不降反涨了?利率一上浮,我的买房利息一下就多了五六万。”

各地的“降价说”还未平息,房贷收紧的传闻已经落地,这让一些购房者有点措手不及,“本来盼着降价的,怎么不降反涨了?利率一上浮,我的买房利息一下就多了五六万。”

自上月底,武汉房贷的放款情况就已呈现出紧张局面,信贷额度降低,放款时间变长。近日,坊间流传说,各大银行都在连夜开会,商议房贷利率上调之事。本周,记者走访多家银行得知,大部分银行已确定上浮首套房贷利率,个别银行将同步上调二套房利率,上调幅度为5%-10%。这一新政预计3月份全面实行。

多家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已上浮

部分刚需打起退堂鼓

首套房房贷收紧的传闻在多家楼盘已经落地。昨日,首次购房的马先生有些着急,正在向置业顾问咨询贷款利率上调的事情。“我一月份签的购房合同,贷款到现在还没批下来,听说利率马上要上调了,那不是又要多还几万块钱?真急人!”马先生购买的是后湖某楼盘,据该楼盘置业顾问小林介绍,与其合作的两家银行暂时还未下达利率上调的正式通知,但已有相关消息传出,预计不久之后就会上调。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同区域的另外3家楼盘,其中位于后湖大道的两家楼盘均表示,已经接到银行通知,并分别于3月1日和3日起,上调了首套房贷款利率,上调幅度在5—10%不等。对此,不少首次置业的购房者都打起了退堂鼓。

在江汉区某楼盘选房的一位购房者告诉记者,“看了个把月的房子,终于决定要买了,和售楼员谈的也差不多了,现在利率突然上调,我就有点犹豫了,前段时间不是说房价可能会降吗?我还是再看看吧。”中指研究院(华中)市场研究总监李国政分析,利率上调,导致购房成本增加,加上之前市场对房价下调的预期,必然会加重买房者的观望心态,影响他们出手买房。

记者了解到,只有少部分楼盘合作的个别银行目前仍保持基准利率,没有上调。此外,某国有银行推出的政策是:首套房首付超过四成(含四成)的客户仍可享受基准利率。

二套房贷利率继续上浮10%

购房者每月多付一两百元

二套房方面,去年年底,武汉开始实行“汉七条”,其中包括将二套房首付比例由六成提高至七成。日前,个别银行又放出消息称,除首套房房贷利率上调外,二套房房贷利率也将同步上调。

“针对具体的客户情况,首套房、二套房的利率都将上浮,上浮区间在5%—10%。这一调整预计在3月15日开始执行。”建设银行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了房贷利率上调的消息。“我们暂时还没有收到具体文件,但是上调的事实已经基本确定了,一套二套都要调,至于调整幅度,应该和其它同类银行相当。”工商银行光谷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也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刘先生刚在徐东购买了一套总价150万元的房子,在建设银行申请的贷款。由于是二套房,首付七成需支付105万元,申请30年的商业贷款45万元,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按原本上浮10%(即7.205%)的利率计算,30年支付的总利息约65万元,每月还贷款3065元。如果利率在此基础上再上浮10%,则按7.86%的利率计算,总利息就多出了7万,每月多还193元。

此外,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银行,如兴业银行、广大银行、华夏银行等都表示,二套房贷款利率将继续上浮10%,保持不变。自2011年起,我市根据调控要求,实行“自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至今,二套房贷款利率一直稳定在比基准利率上浮10%的水平。

不会出现“金三银四”

专家建议买房可以等一等

向银行申请房贷越来越困难,不少购房者表示,原本有购房打算,但银行贷款利率上调了,房价走势也不明朗,纠结该不该当下出手买房。

对此,湖北省经济协会房地产研究专家殷跃建建议:房贷利率的调整、放款周期变长,必然会给市场带来影响。购房成本的增高,会导致成交量的下降。部分开发商,由于回款压力变大,将会出现资金会偏紧的情况。因而,为促进成交,回笼资金,部分开发商可能以价换量。市场会进入一个博弈期。鉴于此,购房者可以静观其变,再酌情观望一段时间。

“金三银四是不符合经济规律的。以目前的情况看来,未来两个月的成交量反而有可能下降。”殷跃建指出,日前银行普遍收紧放贷主要有三点原因。首先,每年年初银行的资金流多会偏紧,特别进入季度末,银行普遍要进行资金盘点,因此,会收紧对个人贷款的发放。其次,目前各大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利率都偏高,而个人首套房房贷利率较低,使得存贷款利率差变小,银行的利润被削弱。因此,在银行本身资金流偏紧的情况下,调高个人首套房房贷利率是必然的。最后是因为目前正在开两会,属于政策空窗期,未来房地产市场的走向还不明朗,因此银行收紧放贷,观望市场也是谨慎的选择。

武汉2013年

楼市政策一览

2月28日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宣布,自3月10日起,缴存时间越短、余额越低,所贷额度越少;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正常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严禁不足缴存月份“突击补缴”获得贷款资格。

3月12日

公积金中心表示,对于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的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1)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6月3日

市住房保障管理小组宣布,6月3日启动公租房资格申请,当日开始暂停受理经适房资格证申请。

11月22日

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简称“汉七条”),外地人在汉购房门槛,纳税或缴纳社保时间从原来的1年调整为2年。

11月27日

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12月26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自2014年1月1日起,首套房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资格认定,由“认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认房认公积金贷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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