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武汉一地产公司法务部人员高某以公司之名,宣称可以代办两证,先后收取41名业主办证费、代办费共76万余元。结果,高某将这些钱挥霍完后逃逸。昨日,高某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武汉一地产公司法务部人员高某以公司之名,宣称可以代办两证,先后收取41名业主办证费、代办费共76万余元。结果,高某将这些钱挥霍完后逃逸。昨日,高某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2012年,武汉顺民房地产公司开发江夏藏龙岛佳源花都小区二期,高某在该公司法务部工作。当年3月开始,佳源花都二期开始对外销售。
高某对一些业主宣称,公司可以代办两证。从当年3月至10月间,高某先后收取41名业主办证费、代办费共计76.75万元。
高某收钱后常常旅游、购物,70多万元早就花光了,根本无钱退款。得知业主找到公司后,高某立即潜逃。去年4月,高某被警方抓获。
江夏法院认定,高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76.25万元,发还被骗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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