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果您原来用商业贷款(简称商贷)买了一套房,后来用公积金贷款(简称公贷)又买了一套房,后面的这套房算公贷首套房,首付只需两或三成,这是武汉目前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不过,从明年1月1日起,上述情况中的后一套房子,将被视为二套房,首付比例也将提至六成。
如果您原来用商业贷款(简称商贷)买了一套房,后来用公积金贷款(简称公贷)又买了一套房,后面的这套房算公贷首套房,首付只需两或三成,这是武汉目前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不过,从明年1月1日起,上述情况中的后一套房子,将被视为二套房,首付比例也将提至六成。
昨天,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明年起公贷政策将由目前的“认公贷”调整为“认房又认公贷”,政策总体“有紧有松”。
该中心负责人表示,如果购房者符合武汉二套房贷款的有关规定,购房行为发生在公积金新政执行前,且购房者能出具网签合同、向开发商交的定金、首付款等凭证,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定后,仍按原政策执行。
首套房面积超140平方米
买二套房不予公贷
明年起,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购房总价70%,调整为累计提取不超过购房总价。
如职工及配偶未使用公贷(含组合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其首套住房不足140平方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额度为:(140平方米-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建筑面积)*第二套住房购房单价,总额不超过总房价。
如缴存职工及配偶已有一套面积140平方米(含)以上的自住房,或本人及配偶有两套住房贷款记录,再次购房时,原则上不允许提取公积金。
新政明确,如果缴存职工的首套房面积超过140平方米(含),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将不予贷款。
同时,新政还将此前的二套房公贷不超过50万元(含)的额度,调整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且继续执行利率上浮等相关规定。
首套房为二手房
贷款比例提至总房价80%
新政指出,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为二手房,且建成交房时间在10年(含)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贷款比例由原来的不超过总房价的70%调至80%,与购买一手房的贷款标准保持一致。如果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以上、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二手房贷款仍按原贷款政策执行。
新政影响改善型购房者
开发商或降价促销
此次新政,让部分开发商倍感压力。汉口后湖某开发商感叹说,该公司楼盘七成是改善型需求,此前的“汉六条”抑制了部分刚需,如今的公积金新政又挡住了部分改善型购房者,“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昨天,房天下的一项调查显示,约57%的网友认为新政将影响自己购买二套房。
中指研究院(华中)市场研究总监李国政表示,该政策或将逼着部分改善型楼盘开发商降价促销,购房者可能会比之前少五六成。
不过,李国政说,年底开发商不会出现大动作,武汉房价总体将保持平稳,长期影响有待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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