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了最新修改的《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业内人士认为,此规定主要有四个亮点,全面执行后不但会改变既有的租赁习惯,使消费者在租赁安全感和满意度上有所提升,也会对租赁业主、经纪公司、相关主管部门等各方可能参与到租赁交易的主体、监督、服务等部门有全面的考量。
7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了修改的《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此规定为2010年9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某业内人士认为,此规定主要有四个亮点,全面执行后不但会改变既有的租赁习惯,使消费者在租赁安全感和满意度上有所提升,也会对租赁业主、经纪公司、相关主管部门等各方可能参与到租赁交易的主体、监督、服务等部门有全面的考量。
亮点一:建设(房屋)行政部门——建立房屋租赁市场信息系统将成立
原文:此次规定增设一条作为二十八条,即“建设(房屋)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市场信息系统,为单位和个人提供房屋租赁市场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信用记录等租赁信息服务。”
该业内人士认为,租赁官办平台成立后,会从一定程度上解决租赁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由于租赁交易相对于二手房交易要简单得多,因此消费者通过官办平台获得手的租房信息也就更为有效。此外,官办平台的出租信息准确真实,对于消费者来,今后租房将更加高效、顺畅和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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