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建部与国家外汇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只能在境内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而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记者了解到,武汉市早在2006年就出台了类似限制规定,而且武汉房地产市场上境外人士购房比例相当低。
(来源:楚天金报)住建部与国家外汇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只能在境内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而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记者了解到,武汉市早在2006年就出台了类似限制规定,而且武汉房地产市场上境外人士购房比例相当低。
2006年12月份,武汉市房管局出台规定境外机构在汉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可以购买自用商品房,但购房时需提交本市外经、工商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和有效登记证明;资金证明和买房属于自用的承诺书。
来汉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购买自住商品住房时,需提交一年期以上的境内有效劳动雇佣 合同或学籍证明;有效护照(包括居留许可)等身份证明;资金证明和买房属自用的书面承诺。
据介绍,由于武汉属于二线城市,境外机构或个人购房比例较低。从4月份至今,武汉市每月商品房销量 中,境外人士购房比例不足0.1%。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