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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学者:个税改革太难 近期个税改革无望

证券日报  2010-09-12 11:25

[摘要] 中国社科院财贸研究所昨日举行“十二五”财税改革研讨会暨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9-2011)发布会,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直言,个人所得税实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十五年来只见声不见行动的情况恐怕仍要继续,税务总局学者称体制问题为改革难点,而个税改革对收入分配调节作用有限。

(来源:新京报)中国社科院财贸研究所昨日举行“十二五”财税改革研讨会暨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9-2011)发布会,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直言,个人所得税实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十五年来只见声不见行动的情况恐怕仍要继续,税务总局学者称体制问题为改革难点,而个税改革对收入分配调节作用有限。

关于个税

调节收入分配作用有限

刘佐举例,个人所得税去年只收了3900亿,虽然每年都有增长,但占全部财政税收的比重也就6%、7%左右,“无论是财政领域,还是调节分配的领域,起的作用都不是太大”。

中国自“九五”规划提出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目标,至今已15年,他表示,“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五年计划、五年规划,是具有法律性的,既然通过了,为什么还不做?”

对于改革难度以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或税务机关的征管力度不强作为解释,刘佐直言最重要的是体制问题,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财税体制和征管体制决定了个人所得税要实现综合与分类是很困难的。

刘佐表示,如果能够以个人身份证为依据,建立联网的税收信息平台,上述问题可获解决,但他亦直言,解决财税体制和征管体制问题,要人大、国务院一起下决心,也需各省支持。

关于房产税

房产税对经济的影响很小

刘佐昨日亦对一直以来呼声很高的房地产税“泼冷水”,房地产税是地方税,从财政上讲对中央意义不大,对地方来说也不是一笔大钱,但地方企图通过这样的税,进行宏观调控,调节房地产市场、抑制投资,“这些说法都不能成立。”

刘佐分析,从各国看,房地产税都是个很小的地方税种,其主要功能是给地方政府收一点钱用于社会治安、教育等,对经济的影响很小,比如中国房地产税只占税收总额的1%,“不能说对经济调节没作用,但作用很小,更没有听说哪个国家靠房地产税调节房价的。”

关于财政收入

首先要确认何为财政收入

对于中国的财政收入,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扬表示:“到底什么是以政府权力为依托的收入,确定这个之后,是收费的收入还是所得税的收入才可以分清楚。”

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决算审查室主任夏光亦表示,推进财政体制改革,首先要确认什么是政府的财政收入。夏光透露,正和财政部沟通,“必须有一个确认标准,什么是财政收入,什么是政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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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9月10日,除了教师节,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颁布实施30周年的日子。

如今,随着全社会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期待日渐强烈,个税改革的呼声也随之高涨。虽说改革是一把双刃剑,牵一发而动全身。但笔者认为,这项改革还是应该尽早出台相关方案。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有一种呼声是提高起征点。

理论上说,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和因收入差距不断拉大而引发的社会阶层矛盾,但中国目前个税制度之所以没有起到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基本功能的原因不仅仅在于起征点太低,而是整个税制在制度设计上需要全方位的更新。

因此,笔者认为,除了提高起征点,恐怕要在根本制度上进行彻底修正,即改目前我国实行的分类所得税制为国际上流行的综合税制。

我国现行的个税制度是一种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进行分类,采取“分别征收、各个清缴”的征管方式取得个税收入。这种个税制度一方面在客观上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的问题。另一方面对个税的所有纳税人实行“一刀切”,而不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的轻重、家庭支出的多少。同时,对个税扣除标准缺乏动态管理,没有与物价指数、平均工资水平的上升实行挂钩,导致提高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呼声时有发出。

而在一些个税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一般采取的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除了对个人不同收入来源采取相应的分类为,还采用综合个人所得税制,将其全年的收入纳入计税范围,以家庭为主体征收个人所得税早就是国际惯例。而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要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之路,早在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便确定改革方向。2006年,这个改革方向还被写入了“十一五”规划。

当然,改革个人所得税也不是孤立进行的,需要外部环境的配合。如我国个人征信制度尚未建立,而要想中国个税制度完善,征信制度首先需要大力改进,让有关部门把个人收入情况了如指掌。

此外,对于个人所得税,政府历来有两个工作思路:调整税制和加强征收。这两种选择都有必要而且也都重要,并均会取得实效。但问题的复杂之处在于,两种操作并非处于同一层面。相对而言,税制结构的调整是基础性的,加强征管则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行动。

笔者认为,在抓紧出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大势下,在个人所得税上率先出招,从根本上调整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结构,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时至今日,要解决或缓解中国收入分配矛盾,个税改革已经不容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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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个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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